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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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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
浅谈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十六大的新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新实践,今年年初,国家森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实现执法观念和思维方式、执法作风、队伍结构和知识结构、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执法形象‘五个转变’为目标,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努力把班子、队伍素质和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层次,推动工作再上新水平”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抓好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已成为基层院检察长应当认真思考和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是形势的需要执法形象,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加强执法形象建设,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所谓执法形象,就是在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过程中,人们的情感活动或思想动态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态、形状。近年来,检察机关重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三讲”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等,干警队伍的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都有所改善,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有较大提升。但违反程序规定办案;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违法创收,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钱物和高消费娱乐;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纪律松弛等问题在一些单位干警队伍中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阻碍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尤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关系、经济利益在不断调整,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新形势发展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是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只有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造就一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体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履行诉讼监督的重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好,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而且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得到巩固和加强。
  二、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解放思想是无止境的,但解放思想决不是不受任何约束,而是要求我们在更高的层面上转变执法观念,研究执法方式方法,这是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因此,要增强职能意识,在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前提下,通过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创新,树立和巩固现代司法理念。实践证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根子是一个思想观念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变执法形象,根本出路在于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现代执法理念,也就是树立与“三个代表”先进标准相一致、与民主法制建设发展趋势相适应、与WTO规则相对接的新的执法观念和思维模式,切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指导执法实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要重点围绕打牢宗旨观念,克服特权思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推进司法文明等方面,搞好“五个结合”,树立“五种观念”。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加深理解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
  第一要务就是检察工作主题的观念;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是执法最大价值的观念;与提高干警理论水平、道德素养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保护人权、文明办案就是检察文明的观念;与加强办案机制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和高效、文明办案就是执法核心的观念;与改进检察工作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就是检察工作灵魂的观念。
  三、实现检察机关执法形象转变的途径执法思想决定着执法方向,执法观念指导着执法行为,执法行为影响着执法效果,执法作风关系到执法形象,四个方面紧密联系,共同打造现代司法文明,推动公平与正义在全社会的实现。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检察工作要坚持以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良好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素质是形象的基础,形象是窗口,是素质的体现。“树形象要先树人,树人要先树灵魂”,执法形象建设首要在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是管长远、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建设,紧贴干警思想实际,在提高“忠诚、公正、廉洁、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素质上下气力,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统一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干警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其次是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要立足长远,多种渠道,更新知识,使队伍的文化结构逐步实现以法律本科学历为主体,以更高层次学历为龙头的文化结构。要立足于提高干警的法理素养和知识层次,加强素质教育和能力的培养,把积累知识的培训学习方式转变到提高创新能力上来,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检察人才,保持检察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再次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通过抓好续职资格教育,岗位练兵,依托高等院校开展系统培训学习,让干警接受应急性和更高层次、更系统的学习。
  第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发展检察现代远程教育。
  第
  五是营造好学习氛围。开展“建设型学习机关、争创学习型科室、塑造学者型检察官”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理论、业务、经济、社会等方面知识,开展评选“学习型科室、学者型检察官”活动,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推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2、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是检察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前提。严格执法必须体现在文明办案上,围绕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实体法,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既要坚决惩治犯罪,又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办案中不能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有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特权思想是执法形象建设的大敌。要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把克服特权思想作为执法形象建设的突出问题来抓,开展“三查三看”活动,即查表现,看本部门、个人存在哪些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是否得到克服、纠正和处理;查原因,看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存在的长期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查危害,看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给检察机关造成的恶劣影响。开展“三查三看”活动,要实行检察长为
  第一责任人,分管检察长包科室,科室负责人包干警的责任制,全程督导整改过程,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法纪观念,促进执法形象的转变。
  3、加强监督,塑造形象。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当前队伍的执法状况,决定了我们必须从严治检,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遵纪守法,清正廉明的自觉性。重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纪律作风建设中的作用,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机结合,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实际的效果。要建章立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做到检察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落实到那里。要严格纪律,对干警中违法违纪事件,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开门纳谏,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是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二是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
  三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以次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4、服务大局,端正形象。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重要的现实课题,也是对我们的考验。党的十六大提出:“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
  第一要务”。全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
  第一要务,检察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组成部分,也必须不容置疑地要以此作为
  第一要务,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脱离或偏离了这个中心,就是脱离或偏离了履行检察职能的轨道。要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根本,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从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具体事情做起,努力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办成群众最满意的事。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的力度;
  三是对群众的服务态度。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人民群众才满意,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才能提升。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顺应形势,切实转变工作角色和思维模式,由过去的法律制裁者转到法律服务者和保障者上来,由强调法律义务为本位转变到法律权力为本位上来,以专政和保护的双重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江泽民在中纪委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经济搞不好会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所以,我们必须要打击,必须旗帜鲜明的反腐败。但是,我们决不能片面讲打击。要把密切党群、政群关系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把符合广大群众需求和意愿作为基本标准,把群众的满意率作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尽心竭力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中要大力提倡和推行在窗口部门实行着装上岗、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对来信来访、控告申诉,实行首办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有着落,对举报人、当事人有交待;开展“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情办完有回声”和“接待群众热心、听取群众反映细心、解答群众疑难问题耐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声”、“四心”活动,使干警时时处处都能保持严谨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
  5、强化管理,规范形象。执法行为影响着执法效果,执法作风关系到执法形象。执法作风,是执法者素质能力的外在表现,是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执法行为的评价标准。社会上对执法者有意见,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端正,执法理念与现代司法文明不相适应。转变执法作风,是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前提。要转变执法形象,就要研究如何加强管理,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办案活动,使形象建设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一是严格约束干警行为,防止和纠正特权思想及霸道作风。
  二是管理工作要由“人治”向制度管转化。检察队伍建设的实践证明,用制度引导人、规范人是确保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有力措施。因此,要结合实际,努力把日常动态管理纳入机制运作轨道,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机制,规范引导干警的言行。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本着符合上级要求,简便管用的原则,制定办案、办公、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到办事有规、行为有据。⑵完善以岗位责任制和量化考核制度为重点的考评机制。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定岗定责,量化管理,动态考评,严格奖惩,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⑶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和轮岗制度,增强内部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⑷加强监督制约。对内,实行检察长亲自抓、党组成员合力抓、政工纪检监察具体抓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特别是对干警的娱乐圈、交往圈,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常抓不懈。对外,制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干警思想上牢固树立遵章守纪意识,自觉遵守省院“六条禁令”等硬性规定,规范执法形象。
  6、树立典型,宣传形象。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化检务公开,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及其职能,把检察机关及干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职权滥用。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要积极宣传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服务大局的显著成果,扩大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形象。
  7、领导带头,示范形象。形象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省院“六条禁令”的规定,坚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办理案件,寻找诉讼监督案源,到基层解决集体上访案件;带头廉洁自律,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学习,不断用先进的科学理论充实武装头脑,提高总揽驾驭全局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矛盾能力。要提倡“领导一线工作法”,即: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形象在一线树立,狠抓各项工作措施在一线的落实。推动执法形象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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