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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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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近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林的方针,逐步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队伍管理和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正轨。我局先后被市政府评为“××市先进集体”和“××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局辖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制定我局实施行政许可的管理办法,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供依据,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局的行政许可做到“行为规范、管理规范、程序规范”,推动了我市依法治林进程。
  一、主要成效(一)促进了行政观念的转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行政许可法》把便民作为立法的最重要原则之一,并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市林业局作为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是部门职责所在。在行政管理中,强化了法律意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审批就是服务”、“服务就是职责”的行政观念。(二)规范了行政审批的程序。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
  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林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项目一律取消。通过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保留16项。同时,制定了《××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对行政许可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收费管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对行政许可的告知、接件、审查、退件、决定、送达等环节,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使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三)推动了审批方式的创新。我局始终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重点,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使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速。我局对本系统内涉及多个下属单位、科室的审批,统交给一个单位或科室牵头办理,从而减少了审批环节。同时,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我局分别在公众网站和办公场所,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机关、承办机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内容予以公告,既方便办证群众浏览查询,避免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并为我局下阶段实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局审批时限比承诺时限大大缩短。
  二、主要做法及体会(一)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行政观念。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去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市统一组织的学习,各业务科室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熟读行政许可法的各条章节条文,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学习,全局上下都树立了“行政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提供社会服务”的观念。认识到,只有让《行政许可法》在实施中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杜绝乱审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二)加强机构建设,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我局专门设立了法制科,主要承担林业普法教育、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又及时设立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挂靠法制科。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督促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接受行政许可工作申诉检举、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服务工作。从而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是行政许可法赋予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而落实监督重在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贯彻实施林业行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保障。我局先后出台了《××市迹地更新管理规定》、《××市木材运输证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编制了《××市林业局林业执法责任目录表》和《××市林业部门行政处罚一览表》,确保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为规范林业管理打下了基础。去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对林木采伐审批、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查处没收野生动物的处置、森林公安派出所管理、山林纠纷调处等作出明确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办事、办案程序。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服务观念的转变。(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推进依法治林,我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级级抓好落实。在行政审批、审核中,严格执行审批规程,先由承办科室提出初审意见,再报局领导审批,重大审批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五)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促进林业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是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障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我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目前,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均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查、资格考试,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执法,维护了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全市所有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每年都参加国家和省林业局举行的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强执法程序监督。我们规定,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案件的查处,既严格执行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程序法定的要求。实施林业行政处罚,要求严格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国家林业局统一格式省林业局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文书,填写基本规范。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没财物按规定处置。
  三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市林业部门在办理审批《森林采伐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等行政许可审批时,承担办理工作的业务单位,严格依据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做到高效、高质地办理。对各项审批、服务项目主动向社会公开申办条件、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地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是落实过错追究。我局明确规定,各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对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错案的,从重处罚。
  五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考评机制。服务质量的好坏,最终体现在群众的满意程度上。我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对业务科室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群众满意程度和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发放群众评议卡,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其结果,作为考评科室工作的重要依据。从而增强了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转变了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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