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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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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重要制度保障。XX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的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讲话

一、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省先后召开了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专题研讨会,向各级领导干部寄送1.6万份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及测试题,发放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文件汇编2.5万册。按照要求,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两期专题研讨班,对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分管领导、人事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在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县委书记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谈心谈话中,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从省委组织部抽查各级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看,知晓度达到94.7%。今年换届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和参与换届工作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

二、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性。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分别由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政策规定,规范了程序步骤,明确了具体措施。比如,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了4种从重追究的情形,同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应当由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查的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并在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进行“倒查”;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将需要报告的“破格提拔”事项进一步细化为5种情形;“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实施细则,对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时间安排、报告方式、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出台四个实施细则的同时,省委组织部还配套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设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表,使责任追究有依据、易操作、能落实。

三、狠抓贯彻落实,增进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省委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为提高执行力,我们建立了违规用人问题查核工作协查员制度,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机关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协查员队伍,为及时查核处理违规用人问题提供了力量保证。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和离任检查制度,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先后受理报告人数613名,对11名离任的县市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对违规选人用人的5位县处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将“一报告两评议”推行到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到了全覆盖。今年换届中,我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报告的事项认真审核把关,对评议的结果充分运用,对离任的县市委书记严格检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贯穿换届工作始终,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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