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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的三大挑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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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的三大挑战与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党风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重大腐败案件特别是窝案、串案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不正之风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还比较严重。所以如此,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廉政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前的社会文化中对腐败的道德批判和对清正廉洁的褒奖与坚持相对弱化,有的掌握公共权力资源的公职人员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缺少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道德操守和理想信念,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牟取私利的手段;个别群众对腐败行为采取无奈、容忍和默许的态度,把腐败作为可以接受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甚至存在羡慕腐败的灰暗心理;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迷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办事讲究“潜规则”,把拉关系、走后门甚至行贿作为屡试不爽的法宝;腐败思想还在各级学校蔓延滋长,毒害年轻一代;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人为腐败现象寻找理论依据,大谈腐败无害,反腐败危害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当前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三大挑战
  文化上的问题要从产生这种文化的根源上找,所谓文化,质言之,就是沉淀于社会大众意识中的共性,是对某种秩序和价值的坚持,它引导着社会风尚并对个人的行为起着指引作用。
  封建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中外文化碰撞中的变异现象,市场规则泛社会化的负面影响等,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三大挑战。(一)来自封建文化中消极因素的挑战。
  封建文化的遗毒主要在于其根深蒂固的非民主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思想的缺失。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长制”的影响。邓小平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我国传统社会中以封建家长专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曾经并且仍然对我们的政治生活有着深刻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专横跋扈,颐指气使,权力不受限制,思想一贯“正确”。他们唯我独尊,排斥、抵制监督,以父母官自居。“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做人民的勤务员”只在报告里讲讲。
  二是“官本位”的影响。“官本位”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的社会意识,其价值追求和判断标准就在于做官和官之大小,至今它还根深蒂固并且顽强地存活着,使一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做了它的俘虏。于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出现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和地位者出现了。
  三是“人治”的影响。我国传统人治文化的主要危害,就是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权力、解决问题。因此,领导者的私情、私欲、爱憎以及亲疏关系,就成了其思想和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因素。有人变“任人唯贤”为“任人唯亲”,致使昏庸无能、阿谀奉承之徒混迹官场。有人信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致使监督制度虚设,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二)市场规则泛社会化的挑战。
  市场经济以竞争性、交换性、求利性的特点,实现由市场完成资源有效配置,保证经济良性循环的目标。这些特点在经济领域是积极的、理性的。但作为一柄“双刃剑”,市场经济所遵循的竞争性、交换性和求利性等“游戏规则”所折射出的文化理念,如果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则难免发生变异而给社会良性发展带来挑战。现实中我们看到,随着市场经济这种文化理念向其他领域的逐步渗透,一些人将个人的价值与拥有的金钱财富划等号,以求取最大利益为他们唯一的追求,为了利益,他们可以践踏人世间的一切美德,可以置所有人的利益于不顾,可以邈视法律的尊严,不择手段获取利益成了他们的唯一信条,拉拢、腐蚀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成为他们任意枉为,一夜暴富的不二法门。一些政府官员为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大搞权力寻租,与前者一拍即合,狼狈为奸。(三)来自中外文化碰撞中文化变异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摆脱了“极左”思潮忽视人文关怀、忽视个人利益的阴影,注意引导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对个性价值的保护。与此同时,西方追求个性解放、张扬个人利益的文化理念,伴随着开放的步伐进入我国而备受欢迎。于是,中国传统小农的褊狭自私意识与西方现代资产阶级惟利是图、疯狂追求个人享乐的文化价值理念相混合,一些人的思想中就变异出当代版的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在其影响下,一些人尔诈我虞,为一己私利而不惜放弃、破坏乃至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过分膨胀的私欲,走上贪图享乐、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腐败歧途。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化的形成是多种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文化的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切实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反腐倡廉实践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源头活水,只有使正义得以伸张,使恶人自食其果,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否则一切都是妄为。应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反腐败要讲政策策略,要着眼于挽救,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但对有严重问题的腐败分子,如果视而不见,或者重罪轻罚,或者让他蒙混过关,或者搞“下不为例”,都会助长其他人的侥幸心理,使更多的人跟上来。只有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使他们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后悔莫及,才能有力地震慑有腐败图谋的人,打断不良风气形成与传播的链条。在对有影响的腐败案件及时查处后,还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挖掘,举一反三,发挥这些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促进各级干部自省自励,自觉做到心地清净,正道直行。
  (二)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德刑并用,以刑辅德”,希望在整个社会治理上,由“仁政”而达至“无讼”的理想状态。但是,在现代社会,对利益的制约和权力的制衡主要靠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建设往往比心性修养更见成效。依法治国和管理社会,靠制度监督和约束人的行为,这是公民社会的特点。在现代社会,人都是体系中的人,组织中的人,制度中的人。制度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规范体系。好的制度能保证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坏的制度则相反,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有了这个机制,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得到强有力的支撑。(三)要整合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政文化建设最需要关注的是整合利益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激发了社会活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但同时,社会利益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拉大,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有些还有矛盾。存在决定意识,在此社会转型期,社会心理也出现了失衡,道德意识出现了失范,价值观念出现了偏差。少数掌握公共权利的人以权谋私,造成社会不公。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有效规范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一要保护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合法权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兼顾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二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运用税收、金融政策,理顺社会运行机制,整合社会群体利益,以和平理智的方式有效地协调利益矛盾,解决利益冲突;三要引导社会道德指向,平衡社会心理,通达民意,淳厚民风,教育引导民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四)要创新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要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调动各方面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在广大党员干部中以及全体公民中营造起一种“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崭新社会风尚,努力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人人反贪”的良好社会环境。应发挥各种文化阵地和艺术形式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学校、出版社、科研院所等各种阵地,讲廉政事、唱廉政歌、写廉政书、拍廉政片、倡廉政风。要让廉政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从娃娃抓起,从爷爷奶奶抓起,从每一位公民抓起,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应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构建好廉政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通过有效的信息交流,解惑释疑,引导广大人民关心、理解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政方针,树立正确的廉政理念;应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先进典型的树立、宣传,对廉政文化的培育可以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五)要构建科学的廉政文化体系。廉政文化既是先进的政治文化,也是人民的大众文化。因此,必须面向全党全社会,构建一个科学体系。主要
  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廉洁的社会文化,即社会成员遵规守法,崇廉尚廉,社会公正、昌明、有序;
  二是廉洁的政治文化,即从政人员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亲民、爱民、为民;
  三是廉洁的职业文化,即从业者爱岗敬业服务社会,洁身自爱;
  四是廉洁的组织文化,即各组织团体诚实守信,公正透明。可见,廉政文化既是我们党重要的政治文化,也是一种重要的大众文化。因此,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一定要坚持“先进性”与“大众性”的有机统一,面向全党全社会,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要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渠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使廉政文化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坚持雅俗共赏,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努力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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