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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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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 篇1

童年时的我,对四季的概念比较模糊。只知道春天是暖和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的,冬天是寒冷的。随着岁月的流淌,人渐渐地长大,慢慢地我爱上了春天的鸟语花香;爱上了夏天在水池里的嬉欢,冰淇淋的刺激;爱上了冬天堆雪人、打雪仗、看雪景……唯独秋天,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尤其是家乡的秋天,整天只看到叶子发枯发黄并一片片地凋落。无聊之余,最多也不过是几丝忧愁。

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精选5篇)

自从学习了英语,我便给一年中的四季起了名。春天叫“warm”,夏天叫“hot”,秋天叫“cool”,冬天叫“cold”。也许是秋天的名比较酷吧,我对它有了少许好感。

上了高中,语文老师说,家乡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总有些怀疑。但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观察秋天,感受秋天。

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我惋惜这短暂的美,更惋惜秋叶的刚烈。它如此奋力地挣扎,是为了摆脱大树的约束,但是,难道它不知道叶落终要归根吗?为了如此短暂的自由却将自己永远地埋在深深的树根下,值得吗?可我又想,这也许正是秋叶的精神吧。它们挣脱大树束缚的真正目的,也许并不在那刹那间的自由,它们是为了将自己最后的注入树根,好让大树在寒冷的冬天能有充足的养分。在来年的春天,树枝上又会长出新的、更茁壮的新叶,那些新叶子不正是它们当年的身影吗?想到这里,我又为秋叶感到骄傲,没想到它们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神秘的大自然赐予的吧。

春天的风让人昏昏欲睡;夏天的风让人感到闷热难受;冬天的风让人感到寒冷刺骨。唯有秋天的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既不闷热,又不寒冷,还能让人清醒不少。我简直怀疑秋风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再加上凉丝丝的秋雨,这再好不过的药引子,一副名贵“天然药草”恐怕就形成了吧。

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它们任何一着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没有风,雨不会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大自然赐予了春天鸟语花香,赐予了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看来,大自然是不会偏爱谁的。

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天分是差不多的,要想超越别人,取得非凡的成就,恐怕非得吃得非凡的苦不可。

秋,让我领略到了它的美丽,又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

秋,果真是硕果累累。

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 篇2

又是一年的花期,春风吹散了少女的头发,在风中飘散,淡淡的青草香和微风揉在空气中,弥漫在我的鼻尖又不断地吸入我的心间。在小溪,此时没了冰的踪迹,在田野,也没有了雪花留下的洁白,迎来的是新一轮的花期。

快听,花期来了,是,花期真的来了,她如蜻蜓点水一般,悄悄地迈着爽快的脚步,谱写在溪涧的是河水的乐章。她虽没有冬季那般洁白的戎装,她也没有夏天的热情,她却用青草编织地毯,她能用双手捧出娇艳的鲜花,她能把世界打扮得灿烂缤纷,她唤醒了身边的生灵,她把生命赋予了蚂蚁,把翅膀给予了蝴蝶,让生灵们有了活力,懒惰被对春的执着驱散开来,诞生出青春正能量。此季没有了懒惰,此季新生勤奋,此季痛苦渐远渐行,快乐渐近渐多。此季,就是这样,一个花蕾含苞的季节,一个梦的季节。

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起,我特别喜欢花期。我喜欢一个人躺在岸边的绿草地上,闭上眼睛,屏住呼吸,静静地聆听柳条舒展的咔咋声,聆听蜜蜂采蜜的嗡嗡声,聆听花瓣被蜜蜂翅膀拍打的滋滋声,聆听树叶,草叶,花瓣被微风吹起的交响声,她们混成了华丽的乐章。走进了自然的音乐厅,陶醉于如此美妙旋律之中。当我情不自禁地呼吸那刻,嗅到了一种气息,一种草儿萌芽,努力挣扎出来带出的泥土被阳光蒸发出来的气味。我努力分辨这种气息的成分。一个古怪的想法油然而生,噢,那不是去年埋葬的花,草还是树叶,经过一冬的酝酿,随着芽儿萌动而窜出来陈酒香吗。我用鼻子喝着这美酒,随手抓一把野菜当作美肴。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嗅觉告知我醉了,迷瞪得开始了幻想,幻想五彩缤纷的植物,小兔子的耳朵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柔柔得,世上所有香味糅合在一起,吸进自己的心田,我难以区分单纯的那个香味。姑姑草调皮地在我的眼睑跳动,姑姑草的大毛头撩动起我的睫毛,最终把我弄醒。我睁开了眼睛,看见眼前是五颜六色的鲜花,还有蜜蜂在花蕾之间,眼前复苏的万物都投在蓝色画布上,蓝色的画布上还有几朵漂浮的白云。多美的油彩画,比梵高画胜百倍。我没有来得及欣赏美妙的油彩。我一股劲的在想,我梦中闻到的是那种花香。我凑近花间,贴近鼻尖,还是不能确定,当我眼光移开花儿的时候,我才明白,草香原来就在我的身边,再看看树叶在招展,其实每个植物都有他们的芬芳。起身才恍悟刚才听到的其实那是广利河上一场河水运动会的声音,河水拼命地往大海奔跑,拍打这岸边的石头,岸上的柳条挥动小旗为河水呐喊,蜜蜂在花间穿梭相告,河鸟拍打着翅膀,为河水助威。原来这是生命运动的季节,我只有用心去感受这一最唯美的花期。

我喜欢她,这个花期,我喜欢的即是如此的情景,在这草长莺飞的季节,是哪个花期赋予了我的活力,是缤纷装扮了我的人生起跑线,从1997年到现在,我每天都在期盼花期,每个花期的到来,我就长大一岁,我就不知不觉得迎来了我人生的第14个花期,我的青春期,也是最炫美的花期。

现在,初春的时候,只有柳枝在舒展他的秀发,山野间青草并没有完全的复绿,花儿只是打着朵儿,零零散散。虽然这样,我依然感受到花期将至,我也听到花期到来的脚步声,轻轻地走来,一天两天,花期就要到来,花儿开始争艳,青草开始于微风糅合出花期的清香。花期越来越近了,杜鹃相鸣,百花齐放,万鸟争鸣,小溪敲出冰的欢乐乐章。快听,花期越来越近了。

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 篇3

常居于闹市,眼眸早已烙满了钢筋水泥的影子。我仿佛是鱼缸中的一尾鱼,只有日复一日地奢求着,能背上一份悠然的心情,带上一份悠远的回忆,去寻觅思绪深处那一道无法掩盖的痕迹:江南。

江南只是一个梦,一个在诗书画卷、桃花杏雨里蛰伏着的梦。没有机器的轰鸣,只有澄澈的流水静静地淌着;没有汽车的喇叭声,只有此起彼伏的摇橹声。无论是烟柳画桥,还是萍花绿草,都沾染上“湖光烟霭”的意境。

一只摆渡了几个朝代的乌篷船靠在岸边休憩,透过小孔,似乎有唐宋的阳光争先恐后地倾泻进来。岸两边是楼阁,顽皮的风儿在窗下钻来钻去,而窗子一开,扑面而来的便是淡淡的微香何轻轻的读书声了。楼阁亭台,小桥水榭,勾画出一个才子佳人相会的童话。是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江南有太多的绮丽繁华。江南喜欢才子佳人,同样的感情也藏在佳人的心中。江南少女不知将多少心事密密地绣进了繁复的针脚里,同样,那氤氲着水汽的河面也升腾起许多遐想。充溢的荷香在空气中酝酿,而当这充满诗情画意的空气再也兜不住的时候,便在一个微寒的夜晚,从笛孔中一点一滴地倾泻出来,是哪家笛声吹漏了这绝美的诗意?

此景漫漫,此情绵绵。

踏足江南小镇,鼻翼轻翕,轻嗅着淡淡微风,抚摸这一蓑烟雨。石板路上湿润而光滑,错落有致的红砖碧瓦静默地站着。在晨光微露、桨声悠悠中,告别高楼大厦,来此扣问古朴的青石板路。江南的小镇,当真如江南的人一样融入了水的灵性,如水一般湿润,也如水一般悠然。

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体会超然物外的雅趣。一壶绿茶,一坛老酒,一座画坊,一曲回廊,一镰新月,一声玉笛,便打发掉文人墨客的大好春光。一江碧水,走过了多少弯弯曲曲的岁月。江南的水是一条条丝绸,而船儿就像绸缎上的宝石,只要船篙轻轻一点,便从这头滑到了那头。弯弯的拱桥煞是好看,桥与水交相辉映,倒形成一幅动静相宜的美景。桥静静地倾听千年古事,透过桥孔看到的则是波光粼粼、如梦如幻的动感画面。夜幕升起,一弯明月亮亮堂堂的挂在高空,确切的说,是月辉,而不仅是明月。让人看见了,就想起家乡。又或者在旁人看来,是看见了,就再没有哀愁。但在我,那就是一弯月,照在一座江南的小桥上。我想,月随人圆,大概就是最好的注解。

雨,依旧飘扬;风,依旧吟怀。最让我心动的还是江南的雨了。一丝丝,一缕缕,像细密的线,似乎要将这清丽的景色从天地之间缝起来,永久留在人间。江南是个多情的地方,那雨滴就该是一滴湿淋淋的灵魂,是柳永的遥叹,是王湾的情思?满天的雨点拉响往事的风铃,,每一声寂寞的敲打都是一行让人痛心的诗句。雨,是水的惆怅。江南的雨,淋淋漓漓,缠缠绵绵,在千万年光阴间从未断绝。江南的雨,点点滴滴,洒落成无数春花秋月的过往。流水潺潺,落红纷纷,江南的雨总能引起几番惆怅,几许离殇。撑着油纸伞走在无言的青石板上,我理解了那个结着愁怨的姑娘,理解了那一腔难以言说的愁情。稠密的雨,把江南定格在唯美。

我想江南之所以有如此魅力,全在她的脉脉温情吧。这和北方给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北方像阳刚的剑、浓烈的酒,拥有酒入豪肠,就吞下半个盛唐的豪气。北方的人身体里奔流着澎湃的黄河,生无所息,把生命呼啸成文字,把青春挥舞生风,换来龙光射斗牛。而江南给人恬静安然之感,这里的空气是被淡淡的弄堂风吹酥了的。南方人是柔软的流水,是妩媚娇娜的柳条。江南容不下战马与刀枪,那柔柔的水,只适合飘着轻淡的书香何琵琶古琴的低吟浅唱。天晴时,江南人家会撑着竹竿晾衣被,锦被上绣的蝴蝶、小桥、流水到处都是,好像会耐不住寂寞掉落下来,一掉下来就成了千古绝唱。

江南是水化作的梦幻,喜欢春意盎然的小桥流水,喜欢叫声销魂的杜鹃声声,喜欢缠绵悱恻的吴侬软语,尤其是那水般江南人的温润,是同大漠风沙全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情。或许只有比较来看,才更有弄到化不开的情意吧。

在曲水柳巷中寻江南,在唐风宋雨间寻江南,在千年文化中寻江南,我窥见的只是秀美江南的旖旎衣角,真正的江南,或许还在更远处积淀,散发着惹人追寻的芳香。

蘸一角天青色

听喧嚣中的一段留白

呼吸在江南温婉的诗情里

好一个纤尘不染的江南!

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 篇4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老子《道德经》

很小时,曾记得大人们去那些名胜古迹的寺庙中,去跪拜,去祈祷。而父母也总是拉着还小的我也一同去叩拜,并且还要说着自己的愿望,那时认为,那时寄托我宏愿的神灵就住在天的那一边,也相信他们会听到我说的话,也小小的期盼着会成真。

现在想起,不禁莞尔,如果真的有神的存在,那么他一定会好几种语言吧。

曾在济南黑虎泉旁看到一篇文章,《道德经》,也许是一种缘吧,一眼就望见了这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一股淡淡的霸气,一股淡淡的悲伤,一股淡淡的悲凉。

人生如行船,一生多少波涛,有些固然可以化险为夷,但有些也会陷入绝境,往往在这时,人们总会祈祷神可以帮助自己,帮助自己,但是世界上真的有神吗?

如果有神,那么每个人神就是自己本身

老子的话揭示,天地不会改变,它只会按照自己本身的规律去运行。去祈祷,去叩拜,去盼望是没用的,人生,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战胜困难,击倒失败,闯出绝境,自己的命运,走在自己的脚下

总有成功的人,也总有失败的人,而原因就是因为没有付出全部,竭尽全力,以全身心的力量去求得那一丝的希望,一丝的光明

1942年1月8日,在英国牛津诞生了一个小男孩,他天资聪颖,好学勤问,大人们都十分喜欢他。但是不幸的是,在21岁这个仍然充满希望的年龄,他换上了一种病,使他被禁锢在轮椅上,全身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他也曾绝望,他也曾抱怨,他也曾迷茫,但是,他没有被困难击倒,也没有寄希望于虚无飘渺的神的怜爱,而是,用自己尚能运作的大脑,尚能活动的两根手指,开始了他注定不平凡的一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史蒂文·霍金。

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全力以赴。

他用自己残疾的肢体,完成了我们这些健全人都不能完成的伟业,他的研究照耀了世界。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话,也会对他叹服吧。

不去付出,只指望天赋,运气,神的垂怜。那么一生必将一事无成,碌碌无为。

“钢琴圣手”,马克西姆,没有莫扎特的天赋,没有贝多芬的经历,甚至都没有很好的钢琴基础,那么默默无闻,只是一个平凡的小男孩。

九岁,这个男孩开始接触钢琴,同年公开演出,而这个男孩付出的是,每天十个小时以上的,不间断的练习。无论酷暑,无论寒冬,甚至在战争中,他仍不忘练习钢琴,当他付出这些,他才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

没有傲人的天赋,没有传奇的经历,甚至都没有良好的基础,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不停顿的努力,付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

他夺走了霍金的健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

他践踏了马克西姆的家乡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

他,又将带给人们什么?

而,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是默默的承受,是暗暗的祈祷,还是竭尽全力向命运想人生发出挑战,成为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没有什么成功是白白得到的,没有什么光环是天上掉下来的,没有什么荣誉是神赐予的,都是靠自己不懈努力,靠自己全力付出得到的。

人生苦海的航行已经开始,命运的大门已经打开,成功的彼岸就在远方,而路程中危险重重,劫难连连,卑微的祈求是无用的,颓废的等待是空虚的,苦难不会停下,时间不会静止,唯有依靠自己,战胜一切困难,到达那成功的彼岸。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走狗。然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语文3分钟课前演讲稿件 篇5

你将我双手捆绑,把自由和尊严贴在刀上,在这块黑色的幕布下,我最后一次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定要绽放出血的火焰,映红这个没有黎明的黑夜,点燃第一个爱的春天。

——题记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汤姆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基督教说教,即使主人要卖他来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日久,汤姆与伊娃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汤姆和其他奴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此后,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会说话的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虽然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莫道好人被天抛!人间乐园稀少,潦倒尘埃苦断肠,受尽凌辱把命丧!须知悲惨岁月辛酸泪,上帝牢牢记心内;天国悠悠万年福,尽偿儿女尘世苦。

无论人们以何等隆重的仪式把他奉献在奴隶制度的神坛上,当他一旦踏上神圣的英国国土时,那神坛就会倒塌下来,化为尘土;他就会随着全世界不可抗拒的解放潮流获得拯救、新生和自由。和汤姆第一次被卖掉的还有一个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地听从主人摆布的奴隶。在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自己的儿子在黑奴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会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枯燥乏味、牛马不如的生活吞噬着人们的灵魂。男人变得烦躁,女人变得虚弱。现实引起黑奴的不满,凯茜按捺不住内心的痛苦,趁机逃跑。第一次她邀约汤姆,汤姆不走反而衷心劝她别走,于是她没走。但她是不会屈服的,她再次等待机会。她小心翼翼地准备着食物和衣物,邀约上爱弥琳逃走了。最终她们逃出了魔鬼的手掌,奔向了自由的彼岸。

可怜的汤姆啊,难道顺从的毒汁真的渗透进了你的血液?此刻,除了有限的怜悯,我只想保持沉默。

唯唯诺诺,仰人鼻息,毕恭毕敬……为什么我们不敢在弱势的情况下想过反抗甚至简单的拒绝?我绝不做任命运摆弄的玩偶!

学会说NO,敢于说NO吧,将自己变成一匹如齐秦唱的北方的狼,而不再只是《伊索寓言》里一只可怜的小羊。

我可恨的汤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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