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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课前5分钟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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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如何做课前演讲吗?其实你只要有了对的稿子就可以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课前5分钟演讲,希望能帮到你哟。

怎样做课前5分钟演讲
课前5分钟演讲篇一

中秋节起源于我国古代秋祀、拜月之俗。《礼记》中载有“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这里的“夕月”就是拜月的意思。两汉时已具雏形,唐时,中秋赏月之俗始盛行,并定为中秋节。欧阳詹(公元785——约820xx年)于《长安玩月诗序》云:“八月于秋。季始孟终;十五于夜,又月云中。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

中秋之夜,月色皎洁,古人把圆月视为团圆的象征,因此,又称八月十五为“团圆节”.古往今来,人们常用“月圆”、“月缺”来形容“悲欢离合”,客居他乡的游子,更是以月来寄托深情。唐代诗人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宋代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等诗句,都是千古绝唱。

中秋节与元宵节和端午节并称为我国三大传统佳节。究中秋节之来源,与“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等神话传说有着密切的关系。故中秋节的民间习俗多与月亮有关。赏月、拜月、吃团圆月饼等,均源于此。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风,到了后来赏月重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欢娱。中秋赏月的风俗在唐代极盛,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宋代、明代、清代宫廷和民间的拜月赏月活动更具规模。我国各地至今遗存着许多“拜月坛”、“拜月亭”、“望月楼”的古迹。北京的“月坛”就是明嘉靖年间为皇家祭月修造的。每当中秋月亮升起,于露天设案,将月饼、石榴、枣子等瓜果供于桌案上,拜月后,全家人围桌而坐,边吃边谈,共赏明月。现在,祭月拜月活动已被规模盛大、多彩多姿的群众赏月游乐活动所替代。

吃月饼是节日的另一习俗,月饼象征着团圆。月饼的制作从唐代以后越来越考究。苏东坡有诗写道:“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清朝杨光辅写道:“月饼饱装桃肉馅,雪糕甜砌蔗糖霜”.看来当时的月饼和现在已颇为相近了。

通常有许多人讲,中秋节源自嫦娥奔月的故事。据史书记载:“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嫦娥此举所付出的代价是罚作苦役,并终生不能返回人间。李白为此颇为伤感,写有诗句:“白兔捣药秋复春,女亘娥孤栖与谁邻?”嫦娥自已虽觉月宫之好,但也耐不住寂寞,在每年八月十五月圆夜清之时,返回到人间与夫君团聚,但在天明之前必须回到月宫。后世人每逢中秋,既想登月与嫦娥一聚,又盼望嫦娥下凡一睹芳容。因此,许多人在焚香拜月之时,祈求“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年复一年,人们把这一天作为节日来庆祝。

有人则认为,中秋节是由唐明皇赏月开始的。唐代《开元遗事》一书中记载:中秋夜,唐明皇偕杨贵妃在月下游玩儿,游到兴处,二人径自登入月宫,唐明皇还在月宫学得半部《霓裳羽衣曲》,后来补充完整,成为传世之作。唐明皇念念不忘这月宫之行,每年到此时刻,必要赏月一番。百姓也来效仿,月圆之时欢聚一堂,享受人间美景。久而久之,成了一种传统沿袭下来。

而有人提出,中秋节原本是推翻元朝统治的一次起义纪念日。在元朝末年,老百姓不堪忍受官府的统治,在中秋季节,把写有“杀鞑子、灭元朝;八月十五家家齐动手”的字条藏在铬好的小圆饼内相互传递。到了八月十五日晚,家家户户齐动手,一举推翻了元朝统治。后来,每逢中秋节,都吃月饼来纪念这次历史性的胜利。

另外有人提出,中秋节的起源和农业生产有关。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字的解释是:“庄稼成熟曰秋”。八月中秋,农作物和各种果品陆续成熟,农民为了庆祝丰收,表达喜悦的心情,就以“中秋”这天作为节日。“中秋”就是秋天中间的意思,农历的八月是秋季中间的一个月,十五日又是个月中间的一天。

《周礼》中出现过中秋这个词,但它指的不是中秋节,而是秋季的第二个月。汉代有“秋节”,时间是在立秋的那一天,也不是八月十五,唐朝的类书里有四时十二节令的记载,也没有中秋节,但唐诗中已出现了“中秋月”.“八月中秋月正圆,送君吟上木兰船”(韦庄《送李秀才归荆溪》)。第一次对中秋节作了明确记载的是南宋人吴自收,他在《梦梁录》一书中说:“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此日三秋临半,故谓之‘中秋’。此夜月色倍明于常时,又谓之‘月夕’。”书里还描写了南宋京都临安(今杭州)赏月逛夜市的盛况。

课前5分钟演讲篇二

春天是迷人的。

先是一阵微微的春风,吹来春天最真诚的祝福。继而是几声清脆的鸟叫,一阵笛声,声声笑语。春天便姗姗而来了!柳树以清泉为明镜,飘扬着自己绿色的长发,仿佛是绿色的油漆涂在上面,让它焕然一新,显得十分清秀,越看越觉得柔美可爱,真还有点仙风道骨呢!柳树上停满了小鸟,吱吱喳喳地吵着。仿佛在说:“春天来了,这些树长出了茂密的叶子,我们快停下来歇息聊天吧。”小草自然也不甘落后,努力地往上挤,吃力而兴奋地冒出了嫩绿的稚芽。远远望去,就象一张张绿色的手帕随意盖在大地、山坡上。春风拂过,小草弯腰,望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新绿,如含羞的少女,在风中忘我地陶醉。

自然,有云的地方,一般都有清风。哇,一出门,就与充满香气的清风撞个满怀。清风一会儿在你左边绕来绕去,一会儿又在你右边纠缠。

有清风自然又有“哗哗”的流水了,俗话说“清风流水”嘛。漫步在自上而下的山溪边,脸上不时地被溅上了水花。嘿!这水花怪,晶莹剔透,还有丝丝凉意,溅在身上,却还觉得舒服着呢!我伏下身子,想用清澈的山泉洗洗脸。但我停住了,我看见一片飘荡在水里的绿叶。几只调皮的小鱼,不知是害羞还是什么,藏到了叶子下跟它玩起了游戏。更有趣的是,叶子上有几只小蚂蚁,大概是从树上爬到叶子上的吧!竟坐在叶子跳起了舞,以叶为船,随波逐流。面对此景此情,我挥一挥衣袖,悄然无声地走了,不带走一滴水珠,我不想吵醒山溪春天的寂静美。

呀!春雨来了,没带伞怎么办?没关系,这雨啊,要淋着才舒服呢。站在地中间,春雨飘飘洒洒地落在了我的脸上,爽透了。这雨滋润万物,使万物复苏,有“春雨贵如油”的美称。一会儿,雨过天晴,又是一派景色。人们都从屋子里出来了,冬眠的动物也都醒了,大地也热闹起来了。一阵风拂过,令人感到微微湿润的泥土芳香,小草的清香,花的幽香,啊!春雨将万物洗刷干净了,大地充满了活力,人们充满了精神。不错的,“一年之计在于春”!

冬天,虽然不像春天那样到处藏着绿色的生命;不像夏天那样生灵尽显风姿,展示自己的潇洒:不像秋天那样果实累累,落叶不断;但冬天却有着那神秘的洁白梦幻。

冬天,万物沉睡,连路旁的草木都在渐渐衰落中。难道不是吗?路边,只见一颗颗干巴巴的树枝,不再有行人在下面乘凉、嬉闹,也不再像以往那样枝繁叶茂,蝉儿齐鸣。公园里,花儿也不再拥有蓬勃的生机,一个个无力地垂下头,折断了美丽的腰肢,只有那“凌寒独自开”的雪梅正傲然挺立。

冬天的景色属于风。它起初像一缕轻烟,从地平线上升起,轻轻的拍打着雪的窗纸,想在有节奏的唱歌。它轻轻的摇曳着纤细的树枝,帮忙摘下最后一片树叶。

冬天的景色属于霜。清晨,玻璃窗上结满了霜花。他们形状各异千姿百态,勾画出一幅幅巧夺天工的图案。看,上面的是什么?是树木苍翠挺拔,地上开满了“野花”。不,唔,又觉得更像海底世界,一团团“海藻”在摇曳。

冬天的景色属于雪。朵朵雪花漫天飞舞,不一会儿整个世界变得银装素裹了。雪花挂满了树枝,光秃秃的树枝变成了银条。雪花飞进小河,河面蒙上了白纱,盖满雪花的小河就像是给大地妈妈盖到肩上一条围巾。雪花落到田野,给小麦盖上了厚厚的雪毯。让麦苗暖暖的过冬。“瑞雪兆丰年”明年一定是个丰收年。

冬天啊,你撒下满天瑞雪,裹着春天睡,可是到头来,你去情愿让冰清玉洁的肌体化作万里春水,无私的、慷慨的去浇灌,去滋润大地。在充满对新春的赞誉的时候,你却悄悄的消失了,被那些幼嫩、稚小的青苗吮吸、利用。你,孕育春而不发春,可谓是“留取丹心照汗青”啊!

春去冬来,这是大自然的自然景象,我们虽然不能改变着自然规律,但我们要明白在什么季节该做什么事,否则,就会与春去冬来一样,所谓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

课前5分钟演讲篇三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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