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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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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这次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是省局在春节过后召开的第一个业务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为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短一简”的有关要求,我在年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小结时讲过,系统一般性的业务会议,原则上我不参加。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今年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安办主任张勇同志和总局局长周伯华同志均到会并讲话。我们这次会议也特别邀请省食安办的领导参加,我是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以应该参加会议。首先,我代表省工商局对省食安办长期以来对工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过去一年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和今年工作的具体部署,冯伟副局长会前与我商量过,我都赞同。等会他将作工作报告,希望大家按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监管这根弦

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是工商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也是工商系统履职问责的“第一风险点”。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全省食品消费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许多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总局周伯华局长、王东峰副局长在不同场合肯定了我们的工作,湖北日报、中国工商报均在头版对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大篇幅宣传报道。全省工商系统20xx年查办的食品违法案件数量在全国工商系统位居前列,食品质量抽检批次占到全国工商系统总批次的近十分之一,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依托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广覆盖、高频次的食品质量抽检,推动组建了全国首家省级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在全省实施了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制度。宜昌市局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社区管理和群众监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作法,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可喜可贺。全省工商系统规范基层食品监管行为的作法,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得到周伯华局长的肯定。冯伟副局长代表省局在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工商系统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广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辛劳付出和汗水的结晶。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为过去一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而欣喜的同时,我们务必保持清新的头脑。虽然全省流通环节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但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仍在高发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仍心存疑虑和担忧,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更高,工商部门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更重、任务更艰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决不能自满,更不能松劲,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强化危机意识,时刻绷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弦。要把“安全不出事故,监管创新亮点”作为全省工商系统新一年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基调,强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无事故,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食品市场秩序最优、消费最安全的地区。

全省各级工商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的协调下,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全力抓;各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紧密协作,合力强化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隐患早防范、早消除,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流通环节与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相比,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食品经营者数量多、成分杂、覆盖广、问题多、隐患大,是食品进入消费的关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做好今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省局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农村市场、节日市场、批发市场、现场制售食品门店(摊点)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整合食品流通许可、电子监管、质量监测、舆情监测、经营者自律、购假先赔、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能、制度和机制,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强化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完善“食品购假工商先赔”机制等工作,纳入省局今年1号文件,作为全省工商系统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紧扣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把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关于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部署、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各项专项行动清查、清缴、销毁工作到位,违法案件查办到位,日常监管防控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和追究到位。这里,我强调一下散装食品监管,特别是现场制售食品监管问题。

散装食品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危风险点。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散装食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省局提出的“五个一律”严管措施,强化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主动排查、有效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是去年省政府赋予全省工商部门的一项新职责,是散装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的58号文件,按规定推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到位。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退缩推诿的理由,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作为或不到位就是失职。同时也要把握好工商部门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的边界,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按照《湖北省工商系统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规范》,重点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每日加工销售台账、产品质量定期委托检验和添加剂使用公示等“四项自律制度”,落实现场制售食品质量送检义务,积极推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履职到位。

三、要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效能建设是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今年工作主题。省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商履职尽责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怎样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总局周伯华局长指出,“效能”包含效率、效果、效益、能力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就是我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设的着力点。希望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把提升监管效能作为新一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主要途径来抓。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在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上下工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发的《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方案》,以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十率”(监管责任落实率、流通许可规范率、主体资格合格率、巡查到户率、监测覆盖率、电子监管应用率、主体自律制度执行率、“三无”及过期食品检出率、问题食品处置率、食品案件数量占比率)为重点,以考评促落实、促规范、防风险、提效能。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在食品经营主体、客体和行为的全面有效监管上下工夫。在主体监管上,重点把好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关,依法分类治理食品无证无照经营,以经营主体的规范保障食品安全;在客体监管上,着力加强和改善食品质量监测,增强针对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在行为监管上,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把“靶向式”整治思路贯穿始终,研究和把握食品安全违法活动的规律,实施精准打击,使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产生最大的治理效果。

三是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持续强化日常监管防控的结合上下工夫。在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注重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巡查和行政指导,建立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发现、制止和查纠食品质量违法和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要提高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心、媒体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消费热点问题,有效防控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是在食品安全自律和他律的结合上下工夫。要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同时,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建设力度。更加有力地引导、监督食品经营主体落实法定义务、履行社会责任和提高诚信自律水平,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自觉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内生机制,提高上市食品的质量安全度和诚信度。各地要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食品经营主体增强自律意识,落实自律责任。

五是在内部协作和外部协调的结合上下工夫。要在加强内部食品监管、消保、登记注册及监管、市场、商广、执法办案、法规、督察等相关机构协作的基础上,加强外部协调。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加强与质量检测机构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沟通合作,重视发挥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氛围。

四、要进一步打造工作亮点

近几年,经过全省工商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全国工商系统可以说是有特色、有亮点、有位次的。但创先争优没有止境,省局提出力争各项工作要进入的“三个前列”,也是一个动态的标准。今年,我们要在已有的基础上,在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工作的深化和创新工作的推进上,再鼓干劲、再加措施,力争有更多的亮点凸现。省局要充分发挥自有法定检测机构的优势,进一步总结完善省市县工商局定期分层抽检与工商所每周快检有效衔接的食品质量监测机制,增强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索实行“季度食品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制度,提高监测信息的利用率,推动构建具有湖北工商特色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机制。要进一步深化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强化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放大制度效应,将其打造成为工商部门的“民心工程”。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都要重视和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特别是监管防控制度、机制、做法的梳理和提炼,加以整合提升,从整体上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着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难点问题突破、特色亮点创新,以点带面,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倍努力工作,主动顺应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障食品安全的殷切期待,依法履职尽责,为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市场秩序最优、消费最安全的地区而努力奋斗。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回顾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协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全市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为全市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贡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部门和农业保险机构认真谋划,加大力度,周密组织,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农业保险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发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共完成玉米、水稻2种农作物投保面积 万亩,比上年增加 万亩,投保率达到 %,投保农户达到 万户,大田作物保险保费总额达到 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与以往相比,20xx年全市农业保险有以下主要特点:

——领导重视、政府支持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农业保险的迫切要求,为我市农业保险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业经办、部门代理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与广大基层农业保险业务人员的相互配合,有效解决了农村耕地面积大、农户分散的问题。 ——农民参与、协同推进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实践表明,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和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经办机构的协同推进直接关系到农业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在看到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着不到位问题。有的地方没有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来落实,对农业保险工作不重视,视这项工作可做可不做,甚至把它当作商业行为来对待,存在侥幸心理,所以农业保险开展不力,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农业保险运行存在不规范问题。尽管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相关制度也基本配套,但在投保、理赔等基本环节还存在着不规范问题,甚至存在着违法违纪问题,给农业保险事业造成很不利的负面影响。三是政府决策落实上存在不到位、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对这项工作安排和部署是根据我市农业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统筹考虑研究决定的。但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农业保险机构为谋求自身利益,不按划分区域开展业务,不良竞争现象有所抬头,破坏了我市农业保险整体工作布局。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我认为有主要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不良竞争,违规私下协议承保是问题发生的根本。二是宣传不力,认知度不高,农户投保理赔信息不对称是问题发生的关键。三是经营不规范,“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不落实是问题发生的必然。请各有关单位认清形势,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执行意识,将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水平

(一)农业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惠农政策之一

我市于 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随着工作开展得逐年深入,全市逐步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在灾后损失补偿、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为促进农业保险健康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形成了积极参保的氛围。可以说,农业保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我们经常可以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看到对农业保险的报道。这一说明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逐渐形成了社会关注农业保险的,对我们制定政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因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各方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的等原因,使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从热点变为焦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措施,使每一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的监督。

(二)农业保险发展当中不规范问题不容乐观

虽然我市农业保险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农业保险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特别是去年省市两级纪委、审计和监管部门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各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农业保险经营上,普遍存在农业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服务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问题。存在不按划定区域开展业务、虚假投保、虚增保险标的、保险凭证不到户、农民不知情问题。存在虚假理赔、协议或平均赔付、惜赔拒赔问题;在协办业务开展环节上,存在部分协办人员不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开展业务,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制度、政策设计的不理解和不认同,如果不及时、坚决地予以纠正,必然影响整个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农业保险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

党的“”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给“三农”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农业保险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我们要认清形势、经受考验。20xx年是农业保险联席会议确定的农业保险规范年。我们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强化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工作,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顺利发展。重点要在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规范农业保险机构的选择确定。20xx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确定了人保、 、 4家公司在我市开展业务。为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保险机构和承保区域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我们要建立农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对服务能力不足、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要取消下年度在本地区的承保资格。近几年,随着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农业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但也出现了不按确定区域开展业务的现象,今年各农业保险机构必须按确定的区域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否则,取消当年市级以上财政补贴。

二是规范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各地、各保险机构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参与投保,禁止以各种方式欺瞒、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严禁抵扣补贴、抵扣赔款。要确保投保农户对投保情况知情,农业保险单要由保险机构负责人和投保农户签字确认。在农业保险违规经营中,投保数据的真实与否至关重要,因此,要确保农户投保数据信息真实,严禁虚构、虚增保险标的等虚假承保行为。要严格执行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严禁以违规支付或允诺支付高额手续费等方式开展恶性竞争。

三是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理赔是农业保险重要作用的真实体现,理赔是否及时、是否规范关系到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保险机构准确及时理赔。农业保险机构要从接报案管理、现场查勘、确定理赔标准、保证结案时限、严格赔款支付等方面建章立制,要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要着力提高理赔工作透明度,理赔明细单除要在村委会、合作社等场所公示之外,还应通过宣传车逐村进行宣传,并随机发放10份以上该村理赔明细单。要严格执行理赔款转账方式支付规定,要将理赔款按投保人明细直接打到受灾农户粮食直补存折(卡)中,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受灾农户的保险金。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保人的投诉得到及时解决;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回访制度,对一定比例的被保险人实际收到赔款的情况进行回访。

四是规范农业保险协办业务。基层的农技、农经部门和村委会,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受农业保险机构应的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协办工作量,可以约定支付为超过全年保费收入的5%的协办经费,其中80%以上的协办费用于乡镇、村的保险业务支出。在协办过程中,协办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法例规开展农业保险协办业务。从已查处的农业保险案件中看,协办人员在投保、理赔等环节问题不少,对协办机构违规开展业务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 20xx年,全省农业保险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包括财政补贴政策、补贴品种、资金拨付等均按上年规定执行。做好今年工作的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事关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好 “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认清形势,勇担社会责任,把握政策机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量的跨越,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保险现有的发展方式,要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不但要“扩面”还要“提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保险有关工作,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要克服消极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要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更要突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农业保险协调推进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农业保险。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各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体协调工作,做好包括制定政策措施、数据统计、农技服务、防灾减灾等工作;要协助农业保险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开展、查勘定损及矛盾协调处理等。财政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落实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保监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机构经营的监管、查处等工作。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要做好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承保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三)采取措施,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省市各部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体,着重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业务内容、承保理赔规程及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等。要采取标语宣传、街头集中宣传、开展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业保险业务内容、投保理赔规程等进行广泛的社

会宣传。要组织基层技术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向农民宣传。今后每年3月第一周为全市农业保险宣传周,各地都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

(四)严肃纪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农业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要加大对农业保险机构违规经营的查处,对农业保险机构违反《农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虚假投保、虚增保险标的、不按划定区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以及其他违规经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侵占农民利益的,要停拨、追缴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机构在当地或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农业保险机构直接负责人要给予相应处分。

同志们,20xx年是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一年,全市春播已经全面开始,我们要对农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要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把“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有力屏障。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史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表彰奖励全市修志、用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岳市长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市史志办对20xx年的工作作一简要回顾,对20xx年的工作作一安排。

一、20xx年工作情况

20xx年,全市史志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史志办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商丘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为准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修志编鉴,服务社会,抓基础,促提升,抓重点,促成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编纂质量,扎实推进“五有三落实”(续志工作有进展,取得新成果;年鉴工作有提升,再登新台阶;月报工作有突破,办出新水平;用志工作有成效,树立新形象;馆网建设有行动,建设新平台。落实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修志、依法用志;落实工作计划,做到尽职尽责,敬业奉献;落实管理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取得了显著成绩,连年被评为省修志、用志工作先进单位,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突出主业,修志工作有序推进。20xx年是二轮续志工作的攻坚期,市史志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县(区)修志工作的督导力度。继睢县、夏邑县、柘城县、睢阳区、虞城县完成二轮志书的出版发行后,宁陵县志书已进厂印刷;民权县召开了《民权县志》(1986-20xx)评稿会;梁园区已完成《商丘市志》(1986-1997)评审稿,正筹备评稿会。市史志办整理影印了旧志《宋州从政录》。睢县整理了《睢州志》,睢阳区整理了《商丘县志》,编修了《睢阳区人物志》,宁陵县整理了《宁陵县志》,编修了《宁陵回族史》,夏邑县编修了《夏邑县人物志》,柘城县开展了《柘城县人物志》(第二卷)资料整理工作。同时,指导开展了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编修工作。

(二)狠抓质量,年鉴工作健康发展。《商丘年鉴》(20xx)在第六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为进一步提升年鉴编纂质量,市史志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商丘年鉴 >(20xx)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征集资料,精心组稿,认真编辑,科学排版印刷,严格质量监督。《商丘年鉴》(20xx)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打造精品。在形式上采用国际通行的开版,平脊精装,双色套印,图文并茂,雅致大气。在内容上,不断丰富提高。重点工作和主要活动以专题形式专门记述,增加了信息量和可读性。20xx年柘城年鉴现场会之后,全市各县(区)对年鉴编纂工作更加重视,《睢县年鉴》已经实现每年一卷。睢阳区、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夏邑县年鉴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显著。

(三)注重创新,大事月报稳步提升。《商丘大事月报》实现了全彩印刷,全年共出版发行12期,并装订了合订本。在编辑过程中,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为原则,克服收集资料难、图片资料少等问题,努力巩固改版成果,丰富记录内容,注重面向基层,增强了月报的可读性,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受到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好评。睢阳区、柘城县启动了大事月报编辑出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服务大局,地情资料科学编纂。编辑出版的《商丘民间歌谣》一书,在第六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评选中获特等奖。各县(区)地情书编纂工作进展顺利,睢阳区编纂了《龙门圆梦》,宁陵县编纂了《己吾考略》,夏邑县史志办指导太平镇建立了太平镇镇情馆,梁园区在梁园区网上建立了史志地情信息库,参与编辑了《梁园宣传画册》。

(五)适应形势,地情网站开通运行。为用好网络信息平台,让人们更多地了解商丘地情,了解史志工作。在省史志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积极努力,商丘市地情网已开通运行。开设了商丘概览、市情动态、政务公开、史志动态、魅力商丘、商丘百业、方志之窗、地情数据库、便民服务、沟通交流、联系我们等栏目。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地情网站的开通运行,使史志宣传教育功能进一步提升,扩大了史志工作的宣传面,为人们了解商丘历史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特别是市情动态等栏目,经过精心调整后,点击率直线上升,大大提高了网站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史志工作的关键,我们特别注重史志人才队伍的培养。一是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实行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注重关心干部成长。在市组织部门的关心下,我办有一名科长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继20xx年宁陵县、夏邑县史志办调整了领导班子后,20xx年柘城县也调整充实了史志办的领导班子。三是注重参加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先后受邀参加了《郑州市乡、镇、街道图志》编写研讨会、新乡市第二届中原志鉴评估交流会和中指组举办的新任主任培训班。通过研讨交流与培训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升了认识,树立了进一步做好史志工作的信心。四是注重加强机关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出色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出色完成了“扶弱培强”、“六城联创”、植树造林、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

虽然20xx年史志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工作发展不平衡,修志编鉴进度不一;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业务培训薄弱,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县(区)经费落实不够到位,办公设备相对落后等等。这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史志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史志办的科学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史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开拓创新的思维,务实清廉的作风,积极开展“四个探索”,着力抓好“五个突出”,重点做好“九项工作”,确保全市史志工作有新进展、新作为、新成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个探索”:积极探索怎样才能使史志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以“有为” 换“有位”,赢得各级领导的重视;积极探索怎样才能使史志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读志用志,教化育人,以宣传添活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好评;积极探索怎样才能使史志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多出精品,以成果树形象,建设一流的修志队伍;积极探索怎样才能使史志事业跟上时代步伐,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创新促发展,创造一流的修志业绩。

“五个突出”:突出重点,依法修志,全面完成志书编修任务;突出质量,多出佳作,积极做好年鉴编纂工作;突出服务,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地情资料编印;突出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史志事业新领域;突出基础,加强建设,努力开创史志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完成二轮志书编纂出版任务,适时启动乡镇志编纂工作。今年要全面完成二轮志书编修任务,梁园区和已评过志稿的民权县、宁陵县,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保年底前出版发行。乡镇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与现状,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具有其他书籍不可替代的功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史志办《乡镇志编纂指导意见》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县(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科学制定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搞好业务培训,抓好试点,逐步实施,强力推进。

2、提升《商丘年鉴》编纂质量,全面开展县级年鉴编纂。综合年鉴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市史志办继续提升《商丘年鉴》(20xx)编纂质量,努力打造精品佳作。同时,加大对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督导力度,没有开展年鉴编纂工作的县(区),要克服各种困难,采取积极措施,启动年鉴编纂工作。没有启动年鉴编纂工作的县(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3、办好《商丘大事月报》,扩大县级月报覆盖面。市史志办将巩固提高《商丘大事月报》改版成果,在精雕细琢上下功夫,扩大信息量与发行量,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凡是没有启动大事月报的县(区),要创造条件,结合本县(区)实际,把大事月报作为史志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抓出成效,为党委、政府提供服务。

4、编辑出版地情书,加大市情宣传力度。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史志的职能作用,加强地情研究开发。市史志办要组织编写《商丘概览》,各县(区)史志办要实施具有带动全局作用的用志开发项目,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5、搞好旧志整理,弘扬传统文化。《历代河南方志集成》已经省政府批准立项,我们要积极参与,做好对旧志和古典文献的整理出版工作,切实完成规定任务。各县(区)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开展旧志整理,为弘扬传统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6、充实完善地情网,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商丘市地情网的开通运行,给全市史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开了个好头。资料信息入库任务比较繁重,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未建立地情数据库的县(区),要千方百计尽快建立自己的网站或网页,适时与省地情网对接建立子库,为实现地情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7、筹建史志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一个反映商丘历史与现状的史志馆,对彰显商丘历史文化的独特优势,激发人们热爱商丘、建设商丘的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史志馆建设工作,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决定市史志馆与市博物馆合建,实现资源共享,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今年要广泛征集资料,组织专家论证,制定设计方案,做好布展准备。已建立史志馆(室)的县(区)要不断充实馆(室)藏,没有建立史志馆(室)的地方,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自己的史志馆(室)。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解决“四风”问题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上要有大触动,作风上要有大转变,工作上要有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史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搞好“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切实完成“六城联创”、植树造林、招商引资等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编修地方史志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要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史志工作纳入到依法修志的轨道上来,做到“一纳入,五到位”。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责任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及时解决编史修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履职尽责,爱岗敬业。编史修志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也是一项艰辛的工作,只有热爱这项工作,才会乐于从事这项工作,并从工作中获得快乐。只有爱岗敬业,才能面对着社会上的浮躁而静下心来专心工作。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稳得住心神,负得起责任,担得起使命,是史志工作者的高尚品质,也是史志部门的优良传统。广大史志工作者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锻造队伍。各级史志部门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完善发现人才、凝聚人才、造就人才和用好人才的科学机制,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到史志战线,要加强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热爱史志的修志队伍,不断提高修志质量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学习交流活动。年内,市、县(区)史志办要举办1-2期修志业务骨干培训班,争取覆盖到乡镇。建立市史志学会,加强史志理论研究,鼓励和倡导修志人员潜心钻研史志业务,撰写理论研究文章,表彰和奖励研究成果,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推动史志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四是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史志宣传工作,有利于促进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进一步普及史志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修志、依法用志意识,营造良好的修志用志氛围。二要着力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影响力。以志鉴和地情书发行为契机,以交流志书、年鉴、《商丘大事月报》为手段,广泛向机关团体、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赠送志书和地情书,加大史志知识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商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情知识。充分利用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开展好“史志知识进万家”活动,激发大家建设商丘热爱家乡的热情。四要进一步发挥大事月报、地情网等内部宣传平台的作用,形成资源共享、形式多样的宣传格局,及时、准确地宣传全市史志系统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经验。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岳市长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多出精品佳作,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努力使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4

同志们:

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新跨越的重要时候,在党的xx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第一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以来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我省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老龄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过去六年我省老龄工作的主要成绩与基本经验

自20xx年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以来,全省老龄工作在党的xx大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深刻背景下全面推进,不断发展。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地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先后制定了《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通过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先后七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有关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十五”以来,我省加大了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力度。在城镇,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92?87万人,其中参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54?02万人,基本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标准逐年提高。涵盖广大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61?3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增加20xx万元城市低保金投入,20xx年全省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已达5?16亿,包含贫困老年人在内的52万人享受到城市低保待遇,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在农村,已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会扶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农村老年人以家庭养老为主,并鼓励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参加适当生产劳动,提高其自养能力。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互助互济改为财政转移支付,使供养资金落实有了稳定渠道,全省11?21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得到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省全面实施,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农村困难群众就医得到了优惠和救助。在我省十多个县(市、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试点的基础上,今年7月份开始,全省农村已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共有256万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了低保待遇,其中贫困老年人占了较大比重。

二是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积极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扶持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目前,全省建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63所;敬老院862所,其中乡镇(街道)办732所,村办111所,民办19所。省及7个市(州、地)建立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8个,县(市、区)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8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老年活动站1208个,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开设了老年活动室5692个。通过三年集中实施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星光计划”,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完成“星光计划”项目394个,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加大了为老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初步形成以街道、社区为主的为老服务格局。目前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开展的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正在探索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专项行动,民间为老社会服务机构逐步发展,拓宽了为老服务领域,丰富了为老服务内容。

三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十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贵州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省人大和省政府先后颁布了《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优待、救助老年人的政策规章,初步形成以《宪法》为基础,《老年法》为主体,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重要内容的老龄法制框架,基本实现了老年维权有法可依。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把《老年法》列入“四五”、“五五”普法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了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许多地方的司法部门和老龄工作部门建立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站和维权岗,广泛实施了老年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老年人的被赡养权,一些地方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使老年人的被赡养权得到有力保护。近年来,各地还广泛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树立了一大批敬老助老先进典型,全省117人被评为“孝亲敬老之星”,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和重视老龄问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代际和谐和社会稳定。

四是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十五”以来,全省大力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注重加强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组织老年人开展科学、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经常性地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人体育运动会、老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老年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活动越来越活跃,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文化的主力军。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省老年大学(学校)达到589所,在校学员63129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面向广大老年人开辟了丰富多彩的栏目。星罗棋布的社区健身设施为老年人强身健体提供了方便。城乡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提供科技文化咨询、关心下一代、开展传统教育、维护社区治安、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基本理顺和健全了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20xx年,省委、省政府调整了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和常务副主任,23家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任委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内设机构由三个处增加到四个处,增加了人员编制。参照省里的模式,各地加大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力度,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和88个县(市、区)都已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154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437个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全省老龄工作机构网络基本形成,对开展老龄工作,发展我省老龄事业提供了组织保证。

过去六年来全省老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老龄办加强指导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老龄工作战线同志们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积极参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部门和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真挚的感谢!同时,也向受到表彰的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省敬老助老先进个人,表示由衷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

过去六年老龄工作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必须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些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是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统筹规划。老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认识老龄问题,把握老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从战略高度研究应对措施,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才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全社会全面进步。我省以省政府文件下发了老龄事业“十五”和“”两个规划,对于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老龄事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体现的是社会公益性,各级党委政府有责任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规划,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做好老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老龄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老龄事业才能得到较快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做好老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老年人的所思所想,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必须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和花架子。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把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广大老年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得到实惠,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四是必须坚持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老年人生活在基层,要把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为老年人排忧解难,老龄工作的重点就应该放在基层。时刻抓住基层这个工作重点,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构建以城乡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不仅能使广大老年人受益,而且增强了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老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政府不可能完全包办,必须广泛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家庭等各方面的作用,还要充分调动广大老年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老年人自身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老龄工作,积极促进资源整合,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老龄工作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老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做好老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要清醒认识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老龄问题是公认的21世纪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目前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8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25%。据预测,20xx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达534万左右,占总人口的13?81%,到20xx年将达到665万左右,占总人口的16?14%。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特殊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老龄化速度较快。20xx年至20xx年,我省老年人口由353万增加到481万,平均年增速近6%,远远高于全国老龄化平均速度。二是高龄化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由于生活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我省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已达35?21万,预计20xx年将达到59?39万。三是农村老龄化超前于城镇。随着农村外出打工、经商的人数越来越多,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年人口流入城镇,加快了农村老龄化的步伐,这一点我省尤为突出。四是典型的“未富先老”。我省是西部欠发达、欠开发的地区,社会保障机制还比较薄弱,尚未进入小康社会,人口老龄化已悄然来临。

人口老龄化给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是全面、深刻和长远的,它促使社会的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庞大的老年群体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对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策研究,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二)要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面临的问题。“十五”以来,全省老龄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老龄事业的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仍有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我省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目前,我省虽然建立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总体经济欠发达,资金投入不够,各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村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严重滞后,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口仍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二是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对各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化,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已刻不容缓。三是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要求。随着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化管理已是大势所趋,迫切要求我们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在这方面我们还处在起步阶段。四是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地方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舆论氛围尚未形成。五是农村老龄工作还比较薄弱。我省72%左右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他们中的大部份人生活还比较困难,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缺乏保障,老龄工作的开展在农村许多地方还处于空白状态。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在解决老龄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老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一个社会对待老年人的态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也是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老年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小康社会的共享者。我们要建设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包括全体老年人同步进入的小康社会,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的社会背景下的和谐社会。老年人的生活是否有保障,他们的疾病是否得到及时治疗,他们在社会中是否得到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否得到共享,老年人群体是否感到幸福,这一切都是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

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和新矛盾,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也是一种新考验,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挑战,也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促进代际和谐;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经验和作用,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总之,老龄工作直接影响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服务大局,心系老年群众,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好做好这项工作。

三、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老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统筹加强城乡老龄工作,认真落实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城镇,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度。要确保参保企业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要扩大老年人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要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保健知识教育,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0%。要适时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城镇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

在农村,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推进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奖励扶助制度。要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缺医少药问题,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疾病负担问题。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管理规范、有效保障全省包括广大老年人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二)加大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期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一是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并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场所)为老年人服务。“”期间,市(州、地)、县(市、区)至少要建一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到位的老年活动中心,每个社区建一处老年活动场所,力争50%的村老年协会有老年活动场所。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及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娱乐场所,要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并免费或优惠对老年人开放。二是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老年公寓、养老院和综合福利院,缓解城市和农村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矛盾,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到“”末,力争全省80%以上的乡镇建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0%。三是要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医疗、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扶持,要积极探索“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的行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保证养老服务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四是要积极培育为老年人服务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社工队伍。

(三)推进老龄产业的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各种需求。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各种政策,大力扶植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要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要充分利用各地旅游资源,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方便老年人出游。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老年卫生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要培育和发展老年消费市场,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

(四)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他们的合法权益较容易受到侵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保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打击和制止勒索、诈骗、侮辱、虐待、伤害、遗弃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宣扬歪理邪说,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的作用,巩固完善“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落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充实老年人优待的内容。要加强《老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助老先进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推进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我省目前情况看,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设施和服务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宣传、文化、出版、广电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让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占领老年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因地制宜地办好老年大学(学校),丰富办学形式和内容,提高办学质量,完善省、市(州、地)、县(市、区)、乡镇(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要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创造适当的环境和条件,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全省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好县级老龄工作机构的编制问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并向下延伸,努力形成基层社区和农村老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局面。要建立正常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按当地老年人口数每人不少于1元提取老龄事业经费,并根据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经费投入。据我了解,目前多数的县老龄办,特别是基层老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都比较弱,办公环境比较差,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希望各地党政领导要尽快解决老龄部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选派有责任心、德才兼备、热爱老龄工作、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从事老龄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解决好他们在工作、待遇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之中,要加大干部的交流,让优秀人才进得来、出得去。目前,各级都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工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本级老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老龄办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扎扎实实、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老年人中去,加强调查研究,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

同志们,发展老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千家万户。做好老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省老龄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5

同志们:

今天,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党委在这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刚才,吴清钅监 同志对去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特别是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常逢生同志对抓好今年的工作,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年,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是扎实的,在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形象,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办人民满意教育方面作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前不久,教育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还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是尽心尽职的。但从我们的工作实际来看,教育乱收费信访虽然较过去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但信访量在全省仍然居高不下,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师德师风的问题有时也有一定的反映。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年加倍努力、加倍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存在问题,力争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下面,我结合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为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极端重要性的高度,作了极其重要的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这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因其工作的特殊性更显责任重大。一方面,教育部门在弘扬先进文化、倡导廉政文化、营造良好风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承担着薪火相传、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承担着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另一方面,教育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系统的工作和行业风气备受社会的关注。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育乱收费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教育系统一旦出了问题,不仅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会给学生成长带来不良影响,还会影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希望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加快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

今年元月份,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的实施纲要》,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认真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出成效。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要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教育在先、约束在先、监督在先和预防为主的要求,力求做到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在加强教育方面,关键是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手段,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创新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学校园地和人们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在健全制度方面,关键是要有效管用,狠抓落实。市教育局已经把今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常逢生局长在刚才的讲话中已对制度建设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从源头上防治~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建立和完善与教育工作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在教育系统内率先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系统配套的党风廉政法规体系,为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累新的经验。在强化监督方面,关键是要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各项制度的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经颁布实施,教育系统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多种监督形式,强化对教育权力的监督制约,把科学配置权力与有效进行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搞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市纪委七次全会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刚才吴清钅监同志又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这里我着重讲一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今年1月23至24日召开的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2月16日召开的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2月21日七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21日至22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以及3月23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都对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今年,要集中精力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这项重点工作。 首先,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今年,市有关部门已发文部署,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今年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控减农民负担的重中之重,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是个新政策,老百姓还不太了解,有的还不够理解,我们一定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把教育收费政策交给群众,让学生家长清清楚楚地交费,学校规规矩矩地收费,社会明明白白地监督。通过实行“一费制”,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在一费制收费办法执行过程中,加大对服务性收费的督查力度,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花大力气,管住自己的部门和学校,管住校长和老师,千万不要再以各种名目,向学生家长乱收费。在进一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认真落实市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标准,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今年,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拿出12亿元用于苏北、苏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公教人员省标工资补助,这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特别是对苏北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一定要把这笔专项经费用足用好,确保专款专用。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千万不能再搞强行捐资助学和挤占挪用教育收费。如果再发生强行捐资助学和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行为,除立即退还外,一定要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坚决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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