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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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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全省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促进全市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惩防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坚持每年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学习;坚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两次党课;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丰富每年7月份的主题教育月活动的载体,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的锻炼。

2、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改进领导作风作为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有机融入党员干部教育之中,贯穿到学习和工作实践之中,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纪律意识。

3、继续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4、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继续开展“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件剖析,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大力宣传勤廉兼优、廉洁救灾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强化典型示范教育;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履职到位

5、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给予惩处。

6、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市局党组应对金融危机提出10条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顶风违纪行为,打造高效、优质、规范、一流的软环境,积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7、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发展、服务和创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维护好政策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宽严相济、处置适当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权力与责任、责任与纪律、法律的关系,继续解决新形势、新要求与传统的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工作思维不相适应的问题。

8、积极营造凝心聚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抓紧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弘扬先进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保护举报者,调动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确保我市质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9、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损害质监部门形象的行为。

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10、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市质监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每年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报市局纪检监察室,以及时更新、充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开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11、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

12、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财务预算、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的评估等工作,加强对协会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13、加强对行政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调查、审理、执行”三分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不断完善 “阳光审案”,增强行政执法活动的透明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14、加强对技术机构工作行为的监督。严格按照省局《关于严格管理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皖质办发[XX]177号)要求,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超授权范围开展检测或违规出具测试报告的、承担法定检测任务时不执行国家收费标准的、不按相关检测协议进行检测或者只收费不检测的、不具备检测能力承担法定检测任务的等方面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责任追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15、切实减轻各类企业负担。对系统内各类培训、收费和发证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切实加大对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打着服务旗号,巧立名目的搭车收费,超标准、超项目、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名牌评比、检验检测、协会服务、行政执法中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抓住反面典型,严肃整治行业不正之风。

16、保障关系民生的专项工作的落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加强对立足以质取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1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局党组的权威。

18、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中央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和市局“招待费和商品支出经费在去年基础上继续下降5%”的规定,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19、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等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总结完善“五查一监管”的做法和经验,经常查一查有没有违规审批或违规执法、不当执法的行为;查一查有没有以权谋私、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查一查有没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查一查监管制度、监管手段有没有薄弱环节和漏洞;查一查有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

20、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质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方面的治本功能。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件投诉反映和每一条案件线索,切实做到有信必办、办则必果,有案必查、查则必果。要重视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七、全面实现“五个突破”,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21、完善机制,在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上实现突破。建立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指标,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推动质监系统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今后,对各区县局、各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实行问责制。管辖范围的中层干部出了问题,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要到上一级机关说明情况,查找原因,承担责任。

22、求真务实,在效能监察上实现突破。围绕市局重点工作的部署,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三大服务”能力为中心,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坚决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等履职活动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效能监察的结果要纳入年终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使用和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23、关口前移,在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贯彻重在预防的方针,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以及时督促基层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市局党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活动的成果,注重强化制度的贯彻执行力,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24、纠建并举,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与当地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动互访机制。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政风行风评议位列当地后三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度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提升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25、强基固本,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分批组织县区局纪检组长参加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四个对”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品行端、胸怀宽、业务精、守规矩、善待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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