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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会议讲话(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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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通用5篇)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陶志春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再上新台阶,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城管执法四个“三位一体”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扩大了*的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更加规范,市和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各部门在梳理法定职权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基本上做到了权责明确;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些重点执法部门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部分市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较大程度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服务等政府法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的提升,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发挥得更加充分;特别是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真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市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还不相适应;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和有效运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不够高,部门利益影响行政执法、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的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现象还不能做到及时纠正和追究;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乡(镇)级政府的法制工作还十分薄弱。以上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还比较滞后。我们要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进一步解决好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党的xx大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两者之间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法治政府指的是政府自身运作的机制,强调的是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和依法实施监督;服务型政府指的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强调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价值取向。两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都必须要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来实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下,我们只有站在这样的理论高度和政治高度来认识依法行政,才能真正把握依法行政的本质,才能把规范行政权力与履行政府职能有机统一起来,从而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重要关系。一是依法行政同提高领导水平的关系。依法行政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下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律,只有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才能有效防止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达到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依法行政是提高领导水平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应该成为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素养。“实现新崛起,建设新*”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依法行政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市委、市政府提出转变机关作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根本目的就在于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政府部门能否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然而,我们一些同志对这个问题仍然认识不清,把优化环境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我行我素。有的部门以严格执法之名,行乱收乱罚之实;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也有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服务要求,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所有这些现象,都违背了依法行政的本质,都是对发展环境的破坏,是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靠教育,根本还必须靠制度。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7月,国务院在济南召开了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分析了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新形势下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今天在会上印发了《*市2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全市各级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服务发展,突出重点。要研究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就全市来讲,要紧紧围绕“实现新崛起,建设新*”这一目标,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等项工作。政府和部门的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查把关,避免违法,是行政决策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去年以来,不但市政府的全部文件由法制办审查,市委的文件也交由法制办把关,有效避免了党委、政府的决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各县(市、区)、各部门出台文件和政策也要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决策。

第二,明确责任,完善考核。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同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去年开始,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并占有较高分值,今后还将加大比重。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的法制机构,承担着组织依法行政考核的具体职能,要认真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经验,根据今年的任务要求,制订完善考核方案,搞好同全市综合考核方案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工作通报制、末位警告制、责任追究制。要尽早行文下发,发挥考核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第三,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去年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是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同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基层政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许多矛盾都是在基层首先暴露出来,直接面对矛盾、最终解决矛盾的也是基层政府。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县、乡两级的依法行政工作,配强、配齐法制工作机构,定期听取法制部门的工作汇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切实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列入对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中。

第四,健全队伍,提高素质。依法行政涵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推进依法行政根本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教育培训、建立制度、严肃纪律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处在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直接影响政府形象。要按照提高素质、规范行为、追究责任三项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也是代表政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充实合格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解决办公经费,保障政府法制机构的高效运转。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开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 篇2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回顾九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所取得的成效,部署今后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国资委将这次会议作为指导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张毅 主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顺利实现

三年来,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提高”的核心要求,圆满完成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各项任务。截至20xx年9月底,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 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4家。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接近8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2万人,其中持证上岗率达到83%。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通过顺利完成第三个三年目标,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企业法制工作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依法治企合力初步形成。

中央企业领导普遍加大了对法制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许多企业领导将落实三年目标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有效经营管理的重要实践。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专门开会研究三年目标的落实办法和推进措施。中航工业 、中船集团、中国石油 (601857 ,股吧 )、中国有色等许多企业主要领导亲自出席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神华集团 、中国电子、哈电集团、中国中纺 、冶金地质总局等30多户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担任三年目标领导小组组长。中国建筑 (601668 ,股吧 )、中国石化 (600028 ,股吧 )主要领导专门出席企业法律竞赛并进行点评鼓励。东航集团、中国铁建 (601186 ,股吧 )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宣传企业法制工作。中国中铁(601390 ,股吧 )、外运长航主要领导还主动参加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座谈。中央企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三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可靠保障。

企业法制工作呈现出集团系统上下联动的新局面。不少企业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专项措施,强化子企业一把手责任。69户中央企业将法制工作纳入对子企业的业绩考核。兵器装备将落实三年目标列为集团重点督办事项。兵器工业每年与全部42家子企业签订《法律风险管理目标责任书》。航天科技 (000901 ,股吧 )明确了85家三级企业落实三年目标的任务。南方电网 建立法律工作联系点制度,对进展较慢的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许多中央企业注意发挥集团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协同性。武钢 、中广核 等不少企业加强法律部与人力、财务、运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从机构编制、人员资金、管理流程等方面保障三年目标落实。中央企业形成的上下联动的系统合力,为全面完成三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完善,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三年来,中央企业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共增加1409家。中国铁建在全部二级企业和285家三级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中国有色分步推进重要子企业、境外出资企业和所有出资企业全面设置总法律顾问。与此同时,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国投、中交集团、中国海油等23户中央企业成功实现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100%。中航工业通过内部选拔、公开招聘和考前培训等方式,推动67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专职总法律顾问。中化集团、东方电气 (600875 ,股吧 )、中煤集团、中国节能、中储粮等38户中央企业明确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为总法律顾问行权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企业法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按照三年目标“两个80%”的要求,国家电网 、中国电科、招商局、中国海运 、东风汽车 (600006 ,股吧 )、钢研科技、中国一重 (601106 ,股吧 )等许多中央企业开展了全系统法律顾问集中培训。神华集团、中化集团等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脱产实习,加快培养精通国际法律实务的高端人才。不少企业专门设置法律事务专家、法律事务主任师等专业技术职位,有效解决了法律顾问职级晋升问题。航天科工 规定凡是集团评聘的法律顾问,应当享受不低于业务处室副职待遇。中央企业法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的健全完善,较好解决了法律人才“用不好”、“留不住”等突出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年来,中央企业有3826名法律人员取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比例增幅超过30%。中船重工 、中国一汽、中国南车 (601766 ,股吧 )、中国电建 (601669 ,股吧 )等25户中央企业开展了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共评出一级法律顾问291名,比20xx年增加了209名。不少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成为引领本行业法律业务发展的重要力量。东航集团积极促成了上海 国际航空仲裁院的设立。外运长航总法律顾问担任了国际货代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移动、中远集团 法律部门就国企涉外相关议题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得到有关部门肯定。中核集团受全国人大委托,起草了《核安全法》草案。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业素质的全面提升,成为第三个三年目标成效的一大亮点。

(三)企业法律工作体系更加系统规范,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实现深度融合。

中央企业法律管理普遍纳入制度化、信息化轨道。三年来,中央企业坚持“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加快完善法律工作制度体系。中航集团、中国电建、新兴际华 等企业在综合性法律管理制度中,将三年目标的核心要求固化为企业长远管理的规定。中国华能、中国航油 等企业建立了以法律管理办法为龙头,以合同管理、授权管理、案件管理等专项规定为内容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国家核电、国药集团、中国华电 等不少企业建立健全跨地区、分板块的法律工作协作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中央企业法律管理信息化建设也迈上了新台阶。目前已有60%的中央企业建立了法律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大唐通过打造规章制度、法律风险、普法宣传等7大模块信息系统,使其有效成为法律管理平台、决策监控平台和学习交流平台。中国石化强化合同法律审核,建立了统一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系统合同全部线上运行,在线合同132万份,涉及金额近4万亿元。中央企业法律工作体系的制度化、信息化,大大提升了法律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企业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融合更加紧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围绕经营战略和管理业务,有效发挥支撑保障作用。国家电网法律部根据公司管理体系扁平化战略,全面组织梳理从总部到基层的通用制度体系,将制度总数从14万件精简到2万件。中国建筑法律部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了中央企业首只优先股发行方案成功发布。鞍钢法律部在参与重组改革工作中,就子企业设立模式、改制流程等积极提出法律建议,推动了重组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五矿 法律顾问团队全程参与秘鲁铜矿收购项目,被全球知名杂志评为20xx年度最佳法律实践并购交易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600050 ,股吧 )、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深入开展前瞻性法律问题研究,支持企业开拓大数据应用、互联网金融 等新兴业务。中船集团、武钢等中央企业为应对造船行业低迷形势和华东钢贸等突发事件,提前制订法律风险防范预案,有效发挥了法律预警功能。随着法律管理深度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法律与经营“两张皮”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价值创造作用进一步显现。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整链条基本形成。许多企业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范谁负责”的原则,推动落实各部门、各子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中国石油在全系统梳理了近3万个重要涉法岗位,制订了超过11万条防范措施。电信科研院改变“坐堂行医”的法律风险防范模式,实行“前线法律顾问”、“派驻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风险防范触角伸到基层。为适应“走出去”的需要,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向境外延伸。中国核建、国机集团 、通用技术等30多户中央企业专门编印了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南航集团对境外不同区域法律风险实行“红、黄、绿”标识管理,取得了“查色识险,按色控险”的管理效果。

法律审核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按照“三个100%”的要求,中央企业三项法律审核工作深入开展。中电投规定二级单位提请集团公司决策的事项,必须附有法律部门出具的法律审核意见书。中国石化通过加强合同法律审核,三年来发生纠纷的合同份数同比下降近一半,涉及合同金额比例从万分之三下降到万分之零点二。中国建筑不断提升法律审核水平,在营业收入增长300%的情况下,法律纠纷案件减少了35%。中煤集团法律部在合同审核中,加强客户信用评估,确保了数千亿煤炭销售合同未发生对方重大违约和货款拖欠。中粮集团 法律部在粮食进口合同中统一增设到港检验、转基因无条件退货等关键条款,避免了进口玉米转基因纠纷事件中的上亿元损失。中国商飞法律部在C919大型客机、ARJ21支线飞机等重大项目中,下大力气抓好商务谈判与合同的法律审核,妥善解决了知识产权限制、法律适用等难点问题。

法律纠纷案件管控成效显著。三年来,中央企业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力度,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中国国电 、中国三峡、华润集团、港中旅、中国诚通等不少企业法律部门积极应对各种纠纷诉讼,有效保障了合法权益,创造了新的价值。宝钢法律部在美国 、欧盟、澳大利亚 等国家地区的反倾销案件中获得胜诉,为公司的产品出口保住了市场。南方电网依法化解了一批久拖不决的劳动纠纷,清理和处置对外担保项目95个。东航集团成功将包头空难在美诉讼案件转回国内法院审理,争取了有效应对的主动权。中粮集团、华侨城通过工商执法和司法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法打击侵犯本企业商标字号专用权的行为。法律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筑牢了企业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维护了中央企业的品牌、信誉和形象。

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标志着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回顾九年前,为了尽快建立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国资委明确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即:第一个三年要“建立机制”,第二个三年要“发挥作用”,第三个三年要“完善提高”。过去九年来,我们根据中央企业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连续九年推动实施了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这三个三年目标,在我国企业法制建设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意义深远的历史篇章!

这九年,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我们开创了企业法制工作的全新大格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实现了组织体系、业务领域、工作层次的“三大跨越”。在组织体系上,20xx-20xx年,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从90余家增加到2584家,法律顾问队伍从7000人发展到2万余人,集团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逐步健全,一支“内心忠诚于企业、能力聚焦于专业”的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打造形成。在业务领域上,中央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从传统的“救火队”,主要负责审合同、打官司,逐步转变为深入经营管理开展法律审核的“防火队”和“参谋部”;从以前通过案件管理避免挽回经济损失,逐步转变为通过依法治理全面提升企业价值。在工作层次上,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实现了从中低端向中高端的提升,法律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深入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风险防范完整链条基本形成。

这九年,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我们助力企业大幅提升了改革发展的核心软实力。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始终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的总体目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跻身世界一流的重要软实力。“守法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最大风险”、“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等观念深入人心,法律审核成为董事会决策、管理层议事的必经程序。企业法制工作全面融入改制重组、上市并购、转型升级、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在保障企业改革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方面的效果充分显现。九年来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成倍增长,但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大幅减少。

这九年,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我们打造了一支国家法治建设的企业生力军。通过推动三个三年目标建设,中央企业争当模范守法的“企业公民”,涌现了一批依法治企的先进典型。企业积极践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传承“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精神,恪守市场规则,公平参与竞争,依法维护权益,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贡献了力量。中央企业广泛传播法治文化正能量,通过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过去九年走过的不平凡历程,三个三年目标就像解放战争的“三大战役”,奠定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的坚实基础。这“三大战役”的胜利取得,既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上下一心、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企业法律顾问勇于开拓、无私奉献的结果,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各部门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长期以来支持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中组部、国务院法制办、人社部 、司法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普法办等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

刚刚召开的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央企业要把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

(一)高度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选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将为中央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产生强大推动力。在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将不断加快,保障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将更加完备;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加大;公正司法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得到有效保障,司法公信力将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依法治理能力也势必大幅提升。所有这些,都将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对中央企业平等适用法律、公平参与竞争、依法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

第二,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内在要求。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大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包括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和授权运作,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规范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改革必然带来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法律关系的重构,因此,改革越是艰难,越要依法合规。中央企业只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自觉将改革精神与法治思维有机结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规范运作,才能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有效避免在实践中出现重大矛盾和问题。

第三,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十几年来,中央企业经过跨越式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指标大幅攀升,经济效益显著增加。而国内外大企业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其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正如一艘巨轮在大海航行,法治就是压舱石。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很有可能带来巨轮倾覆的大风险。未来一个时期,中央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很重,提质增效和保增长的压力也不小。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以及融资成本偏高等不利因素,中央企业平衡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中央企业还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内外部法律挑战。从国内市场监管看,有关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的统一规范更加严格;从国际经贸规则看,对国有企业的特殊约束将逐步加大。在这些挑战面前,中央企业只有信法守法用法,才能使企业巨轮在市场经济中乘风破浪驶向远方,才能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企业法制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强大动力。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业依法治企的升级版,代表着企业法制工作的新高度。我过去常讲,法制工作的价值,始终体现在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上。当前,中央企业主营业务伴生的传统风险依然很多,重组整合遇到的风险问题错综复杂,国际化经营中的境外风险更加凸显,社会各界对央企广泛关注期待的舆情 风险交织呈现。可以说,各种风险“警报声”不绝于耳,中央企业对风险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迫切。然而,当前中央企业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化解风险的能力仍然不强,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配备比例不足,队伍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快速增长的法律需求。因此,在顺利完成三个三年目标基础上,将央企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到法治央企建设,这既是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法治建设进程中要实现的一次新飞跃。

(二)准确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内涵。

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要求中央企业根据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要深入理解法治央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内涵。

首先,法治央企是依法治理的企业法人。要使法治成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观。企业治理结构要依法构造,各治理主体要按规履职。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要健全完备,制度执行要严格有效。全员合规意识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按章操作要成为广大员工高度自觉的行为习惯。

其次,法治央企是诚信守法的经营实体。要带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牟利现象,为全民守法作出表率。要崇尚契约精神和诚信精神,重合同、守信用。支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善于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作用,确保法律审核全面到位,企业经营发展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坚强有力。

此外,法治央企是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要在遵守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自主平等、规范有序的市场行为,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要重视倡导公平正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意识,熟练掌握国际规则和东道国主要法律,逐步取得有关国际规则制订的话语权。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国家如此,企业亦如此。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使法治成为中央企业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的基本遵循和保障,这是中央企业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承担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大力彰显法治精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践行者、推进者和带动者。

三、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必然要求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在顺利完成三个三年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再深化、再提升、再创辉煌”。今后五年(20xx—20xx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再通过五年努力,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努力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下一阶段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重点任务是:

(一)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再深化。

这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作用的核心要求。要围绕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拓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结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改革任务,严格开展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切实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着力将法律服务全面融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国际化经营,重视处理好风险与商机的平衡,以更加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要加快建立全集团统一的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刚性约束,从而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要针对境外企业法律风险高发频发领域,深入研究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妥善应对境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坚持独立法人地位,有效防范因“刺破公司面纱”带来的法律风险。

(二)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再深化。

加强和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组织保障。要按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把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在组织建设方面的重点任务。要继续推进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和专业化,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在业务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法律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积极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要适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深入研究企业法律顾问能力评价机制,抓紧推动建立并积极发挥全国性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培养力度,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晋升通道,深入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央企建设需要、能与国际法律同行同台过招的优秀法律顾问队伍。

(三)继续推动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建设再深化。

健全完备的法律工作体系,是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层次水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促进法律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同步推进。要科学界定企业法律部门承担的法律管控、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责,深入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要加快健全中央企业境外法律工作体系,大力推动在境外重要子企业全面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顾问。要积极开展与国际跨国公司法律工作的对标,加快制定本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和指引,全面明确法律工作内容、程序和手段方法,努力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努力实现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再提升。

大力加强合规管理,是未来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应对法律规则变化、支撑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所有中央企业都要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检验结果的标准,在处理合规管理与经营业务的关系上,要始终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业务活动遵守合规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尽快建立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合规制度准则,健全企业前期防范、过程控制及违规惩处机制。要结合各企业实际,探索建立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由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要突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以及环境资源、税务、劳工、知识产权等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面向企业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海外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加快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

(五)努力实现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

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是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最终目标。未来五年,要持续强化企业各级领导的法治思维,将企业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要深入推动将依法治企成效纳入所属子企业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具体有效的考核办法。要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依法治理水平,高度重视公司章程作为企业内部宪章的统领性、基础性规范作用,依法明确公司治理各主体间的职责权限。要依法规范中央企业对子企业行使股东权,加快完善授权委托制度,正确处理好维护出资人权益与尊重子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要深入培育中央企业法治文化,努力为依法治企能力的再提升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推动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

上述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为确保完成,我再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央企业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新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研究明确新五年规划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健全相关督促检查和奖惩机制,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计划,落实方案。

所有中央企业都要以新五年规划为依据,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把准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要在制定方案中注重巩固三个三年目标成果,防止工作滑坡。要突出问题导向,将解决本企业法制工作的薄弱环节作为下一步工作的落脚点。要加强调研论证,切实摸清底数,明确对照指标,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在实施方案中注重将落实新五年规划与支撑企业重点业务、保障企业重大项目结合起来,把能否依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为检验法制工作的重要标准,争取做到边实施边见成效。

(三)突出重点,深化提升。

新五年规划的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继续推动三项建设再深化,努力实现两种能力再提升”。要准确把握各项重点任务的内在联系,做到环环相扣、协同推进。要始终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完善法律工作体系为基础,全面提高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水平。要将合规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当前推进依法治企的重中之重,尽快建机制、定规则、成体系。要重视总结实践成果,通过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将依法治企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化为企业各部门、各业务板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四)大胆探索,分类指导。

中央企业在实施新五年规划中,要坚持区分不同子企业的法律需求,因企施策,分类指导。要针对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的不同特点,将证券市场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融入上市企业的法律管理。要区分境外子企业与国内子企业面临的不同法律环境,注重将国际经贸规则、东道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纳入境外子企业投资并购、开展国际贸易法律审核的重点内容。要根据资本运营企业与实体企业的区别,针对资本运作法律风险防范的特点,着重加强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决策的法律程序监督。要区别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重点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方面把好关。

(五)广泛宣传,营造环境。

中央企业要以全面建设法治央企为契机,积极宣传落实新五年规划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重视调动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凝聚合力,协同推进。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全员法治教育,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今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中央企业要依据条例及时公示信息,维护企业信用,努力在全社会展示诚信央企、阳光央企的良好形象。

为切实做好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指导推动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强化两类指导。一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针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有关法律风险防范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有关工作指引,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二,完善两项制度。一是继续推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努力争取在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和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职级待遇等。二是探索完善企业法律顾问评价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能力评价体系,逐步构建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晋升渠道,统筹发挥全国性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

第三,推动两个交流。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学习交流,树立国内先进、世界领先的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法制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二是积极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重点企业的广泛交流,在法制工作领域互相取长补短、加强“央地合作”,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示范带动作用。

最后,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四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春天。面对法治建设的大好形势,中央企业法治工作队伍要抓住机遇,借力发力,突破重点、攻克难点。关于四中全会提出的刚性要求和国资委作出的明确部署,中央企业要逐条对照、加以落实。

第二,国资委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的重要指引和强大动力。中央企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目标,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央企作出新贡献。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为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施展才能、发挥作用、建功立业提供了一个大舞台。广大法律顾问要热爱、维护和装点好这个舞台,努力在这个舞台上展示才华,成就事业,实现自身价值,展现人生精彩。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舞台更加广阔,前景更加光明。让我们秉承法治的信仰,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在建设法治国家、践行法治经济、打造法治央企的进程中谱写更加壮丽的新篇章!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非常感谢省人大、省政协、省法制办长期以来对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省旅游局第一次召开全省旅游法制工作会议,主要有二项内容,一是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颁发“河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聘书和证件;二是专题研究、安排全省有关旅游法制工作。下面,我重点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旅游服务质

量监督员”相关工作情况。

一、为什么要选聘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旅游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战略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转向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增长模式从需求拉动转向供给与需求双轮驱动,发展方式从数量规模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不断改进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成为旅游发展的客观需要,高度重视质量及相关因素成为这个阶段的鲜明特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如何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就是关键。所以,与以往不同的是,国发〔〕41号文件特别强调了旅游服务质量目标,即到20xx年,我国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xx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国家旅游局非常重视做好服务质量工作,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xx)》,并把确定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要求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对于河南旅游业发展来说,旅游服务质量是影响游客口碑、品牌声誉、市场吸引、目的地形象的重要因素,关系到我省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提升,是在全国激烈的旅游业竞争中积累发展优势的重要途径。我省周边省份陕西、河北、山东旅游业快速发展,竞争势头强劲,我们要增加紧迫感、责任感,不向前赶就会落后。今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提出,把旅游质量提升作为全省旅游工作的重点,连抓三年,抓住不放,切实抓出成效。

加强监督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中心环节,通过监督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如果失去监督,就不能有效促使全行业自觉遵守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在各类监督手段中,社会监督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行政监督具有常态化、制度化特点,并以一定的管理规范和处罚手段作支撑。社会监督却不同,具有隐蔽、动态、随机的特点,处理问题更柔性、个性,并且具备行政监督所没有的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优势。社会监督是行政监督的必要补充,两者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促进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省人大、省政协对全省旅游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职能;驻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全省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社会监督,一定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改善我省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同时,由他们为我省旅游业发展献计献策,一定能够促进我省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决定从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选聘一批“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帮助我们提升河南旅游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选聘范围和数量如何确定

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选聘工作起始于去年,去年我们邀请了100名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对全省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经过一年实践,多数代表和委员都提出了改进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证明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我省旅游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社会效果。因此,今年我们决定进一步扩大选聘范围,除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还邀请了省人大、政协的,以及有一定影响、并热心旅游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经省人大民侨外工委和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推荐,局有关处室初审并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确定在保持去年1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又选聘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这样,我们共有200名,其中人大代表100名、政协委员100名成为我局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

此外,为充分发挥游客的监督作用,并在社会上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我局今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年龄在20-65岁、热爱旅游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和维权意识、能够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的本省游客,作为“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让他们通过全程跟团方式,对旅游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取证、记录。我局一经核实,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监督员给予一定奖励。

三、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如何发挥监督作用

(一)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职责。一是 中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积极宣传我省旅游业,监督旅游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对全省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对我省旅游发展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态度、水平的提高。三是及时反映、传递对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问题,促进旅游行风建设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证的代表和委员,拥有的权利:一是可以随时进入全省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了解工作情况,有权向相关旅游企业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旅游行风建设的提升。二是有权向省、市、县旅游管理部门提出行风建议和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任期原则上为两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连聘连任。任期内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每年向省旅游局提交1-2个书面意见或建议,但如果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可以随时提出。对于监督工作成效突出的,省旅游局可通过一定方式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三)各级旅游部门和全省旅游界要做好配合和服务工作。一是做好联络协调工作。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综合联络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终负责将省局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落实反馈情况,汇总上报省人大、政协。二是做好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工作。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负责受理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对全省范围内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信函、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与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沟通联络,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企业,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按年度进行归纳汇总。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受理社会监督员跟团监督的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三是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在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时,各相关旅游企业应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旅游部门应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行风建议和工作改进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解决和答复。

同志们,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是各级旅游部门的重点工作,扩大监督范围增加质量监督员的选聘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保证。我们一定要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创造良好的环境,认真对待、虚心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情况积极改进。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的旅游服务水平一定能够得到全面提高,河南旅游业一定能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 篇4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厅长办公会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制工作。下午,邵汉生厅长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夯实基础,推进重点,20xx年法制工作成绩显著

20xx年是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完成机构整合后的第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社法制战线的同志们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理顺思路,突出重点,健全机制,主动而为,法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一)固本强基,法制工作形成新机制。各地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打牢工作基础。一是整合了机构和业务,市州一级基本上设立了单独的法制工作机构,并相应进行了业务调整、职能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力量大为加强,业务设置更加合理;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如荆州、十堰等地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办法》等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理顺工作关系,找准法制机构和其他科(处)室的工作契合点,明确各部门在法制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法制工作机制。

(二)内联外通,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立法工作主要体现在省厅。一年来,我们加强“内联”,协调有关处室开展调研、组织论证,完善法规规章文本;搞好“外通”,争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支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去年,省人大会高票通过《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是我省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的重大进步,也成为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起草了《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草案)》,并召开专题论证会,顺利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转为20xx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在听取多方意见、系统上下数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按照整合形成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认真研究《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形成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送审稿)》;结合新的法律和要求,形成了《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稿)》。另外,报请以省委、省政府或两办名义出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10多件,有力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各地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多个文件,提高文件规格,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有权威、更有力度。

(三)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法制湖北建设纲要》的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厅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武汉、荆门、恩施等地积极探索服务环节的优化、时限的量化和责任的细化,各地通过推行审批“接办分离”和网上电子监察,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行政监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各地通过探索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等措施,加强事前监督;通过规范执法程序、重大行政行为听证、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等措施,完善事中监督;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畅通救济渠道,巩固事后监督。宜昌、荆州等地坚持“一案一考评”制度,把行政执法处理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应诉、争议仲裁等纳入考评范围,考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总体来看,全省系统行政行为质量有好好,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违法行为有效控制。

(四)上下联动,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得到新提升。各地坚持并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专家论证、办案质量评查和统计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总结、交流和培训,努力提高办案能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水平。据统计,20xx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74件,同比减少10件,维持率为99%;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38件,同比减少5件,胜诉率为90%。可以说,全省系统的行政行为基本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创新方式,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通过各地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省厅被人社部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为“20xx-20xx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人社系统仅有3个),潜江等地被评为当地的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省系统围绕“和谐中国民生行”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荆门市局组织工作人员在劳务集市设点,上街宣传,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随州市局开展“人社干部下基层听民声”活动,发放人社政策“明白卡”和服务指南数千份。各地在依托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直接面对群众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探索短信群发、QQ、博客、微博等新的宣传方式,扩大受众面,增强互动性,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政策调研工作有新气象。一是初步形成调研工作综合责任单位与其他单位相互配合、集中调研与专题调研相互结合、重点课题与专项课题共同推进、计划内课题与计划外课题互为补充、省厅与地方上下联动、部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调研计划顺利实施,各项调研任务基本完成。三是调研成果日益丰富,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很多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如省厅的《关于全省农家乐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调研报告》列入省委政研室基金项目。

20xx年,是全省人社法制工作任务繁重、非常辛苦的一年,也是成绩可喜、成果丰硕的一年。借此机会,我向在座的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法制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把握形势,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省已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不断提高,对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结合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充分认识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法制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时期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根据“”规划,这一时期,经济结构加快战略性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改革深入攻坚,这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些旧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社会变革和快速发展又带来新的问题,新老问题相互交织,我们深感现在的工作状况还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要系统解决制约我们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这一体系,其核心要求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政策调研是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从实体上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事业发展的稳定器,从程序上保证决策和执行的规范可控。因此,只有将法制工作贯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才能满足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各项改革才会少走弯路。

(二)法制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社部门掌握着很多事关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权力,涉及职称评定、公务员考录、军转安置、工资审批、奖励实施等,同时又掌握着很多民生资金,如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一个是权,一个是钱,都是社会关注度很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很多工作是通过我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法律关系来办理的。在办理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做好法制工作,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做好法制工作,才能促进程序的规范,从过程中保证行政行为得当;只有做好法制工作,畅通行政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申诉、诉讼权,才能在事后发挥行政机关自身纠错的功能,保证有错必纠;只有做好法制工作,引导公民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正当地表达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化解、缓和社会矛盾。因此,我们要从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法制工作、从事法制工作。

(三)法制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20xx年,省政府要求巩固和扩大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开展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活动,这一活动的主题是“确责、履责、问责”,归根到底就是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公务员的行为方式纳入法治化轨道,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守意识、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部门,加强系统服务能力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总体来看,全省系统在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方面的情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少数工作人员执法不力、有法不依的情况也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监督问责等制度未得到全面落实。因此,系统能力的提高,不能单靠思想教育和个人修养,更重要的是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激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行使行政职能,提高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对行政权力加以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从而形成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能力提升的良性体制和机制。

(四)法制工作是推动具体业务开展的基本动力。就一个部门的整体工作而言,法制工作是纲,其他具体事务是目,法制工作可以从制度层面上为具体业务提供强大推动力。人社工作是系统工程,很多业务涉及其他部门,涉及用人单位,涉及社会大众,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对工作推进带来很大影响。如社会保险,这是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工作,但一直以来存在扩面难、历史欠账多、信访上访多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牵扯了我们很大精力,而且解决效果不一定很好。一部《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施行,从国家立法的高度为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以前的很多问题可以在法中找到解决途径和法律支持,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或是适当解决。所以说,法制工作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得力“靠山”。

三、做好当前,谋划长远,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是“”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社法制工作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做好20xx年的工作,同时谋划“”时期的发展,注重年度衔接,每年取得进步,推动人社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期全省人社制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立法工作保持与国家的衔接配套,地方立法取得更大进展;立法管理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维持率、胜诉率保持在95%以上;政策调研不断加强,每年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或内部资料上发表5篇以上调研文章。到20xx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一批重大调研成果成功转化应用,政策法规工作服务人社事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围绕“”时期总体目标任务,20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7月1日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人社系统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省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总体指导意见以及相关培训、宣传和配套文件清理3个工作方案,目前已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举办4期培训班,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专栏,启动短信有奖征集活动,提出第一批文件清理意见。下一步,省厅法规处及相关处室还将在省级电视、报纸、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整理提出1986年以来的社保相关文件清理意见,省养老保险局将牵头举办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各地要参照省厅的做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一系列工作。培训上,可多办几次培训班,实现对系统干部和重点用人单位的全覆盖;宣传上,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可以下基层、到工厂、进社区,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文件清理上,各地要先行先动,做好文件搜集、目录整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等基础工作,同时指导并督促社保业务口加快制定与社保法相配套的新的政策文件。希望同志们发扬不畏劳苦、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迎难而上,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

(二)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今年省里有《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湖北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5个立法或立法准备项目。已经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项目的,要进一步多方论证、修改完善,抓紧与人大、政府法制办的汇报沟通,推动早日出台。尚未列入立法计划的,要继续深入调研,认真完善草案,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争取纳入明年立法计划。立法工作主要任务在省厅,但离不开各地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各地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配合省里的立法调研,积极参与修改论证,主动献计献策。同时,有立法权的市州,要注意本地法规与上位法的衔接,抓住省里立法的机遇,完善本地法规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各项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都会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规定》(鄂人社办发〔20xx〕17号)已经印发执行,自2月1日起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采用“鄂人社规”文号。法规处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在规定时间内报备,并依法予以公开。各处室也要主动配合,做好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和清理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各地要参照省厅的文件,及时制定本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启用“规”字号文号,主动介入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发布及组织实施各个阶段,充分掌握有关情况,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关。

三是做好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省厅计划在门户网站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索系统,各地向省厅报备规范性文件时,除报送纸质文本外,请一并提交电子文本及相关起草说明,这项工作,希望各地支持配合。

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去年,省厅已对以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清理,今年将进一步清理厅发规范性文件。各地也要启动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和其他客观条件变化情况,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实行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确保人社政策法规的效力。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尽管全省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整体案件维持率和胜诉率较高,但案件总体数量始终在高位运行,同类案件大量重复发生,行政复议与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我们必须加强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从根本上思考如何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彻底扭转目前穷于应付的局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救济作用和行政应诉的司法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要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总量。加强源头治理的关键在于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合法、程序规范。为实现这个目标,要加强全系统的干部培训,争取每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1次系统轮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监督措施,重点是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二要加强分析研究,减少同类案件重复发生率。只有对现有案件的分析研究,才能总结经验教训,发现事件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下半年,省厅将组织一次全系统研讨会,主要任务就是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研究分析案件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评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共性矛盾及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要规范和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全省系统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案件的审理程序,依法公正、及时作出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赋予的各项法定义务,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案件审理活动,并认真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配合省厅或法院的案件调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或行政诉讼答辩状,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工作纪律。因违反法定程序而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件,省厅将在全省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五)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改革。行政服务工作涉及面很宽,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服务的范畴。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多数地方在强化行政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仍没有落实行政审批“接办分离”。全省要抓紧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1、2年内将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大厅办理,用3-5年的时间,将所有行政服务项目纳入窗口办理,全面实现行政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今年,省政府将省厅列为“三集中”首批试点单位,要求成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内设机构,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和职能转入这一机构实施。厅党组对此非常重视,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审改办。各地也要积极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确保依法审批、程序正当、按时办结,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系统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全省系统的努力,争取将行政审批改革打造成依法行政工作的一张“名片”。

(六)强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既要按法定权限办事,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全省系统要加快建章立制,完善行政程序,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强化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源头治理,重点针对行政争议高发以及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不当行政行为。4月份,省厅对厅本级12项行政许可、49项行政处罚以及12项行政征收进行了初步梳理,将这些项目的依据、执行机构、执行权限和标准登记汇编。各地也要抓紧开展这项工作,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实现后续的监督工作。

二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下半年,省厅将组织行政监督专项活动,推动“一案一考评”制度在全省系统的贯彻执行,并将各地的执法考评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制度。通过几年努力,各地基本建立了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但从现实情况看,执行还不到位、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碍于情面,一些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行政行为没有真正得到追究。随着广大职工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如果我们放松对这方面的要求,不仅害了我们的干部,还将会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甚至酿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各地必须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要敢说敢做,敢于碰硬。

(七)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认真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加强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法律知识轮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同时,将法律培训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

(八)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随着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临的体制机制瓶颈更加显现,改革攻坚任务更加艰巨,必须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反映社情民意,集中创新智慧,突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省政府把调查研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单位领导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按照政府的要求,结合人社部门实际,今年在调研方面主要抓4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调研工作制度,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调研的工作格局,营造系统内部调查研究学习之风。省厅的调研工作制度已起草完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各地。二是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各地都要结合工作重点,确定年度调研课题,争取每年都有一批调研成果。三是组织实施调研工作。一般来讲,法制工作机构或办公室是调研活动的组织者,要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四是做好调研成果评选、汇编工作,对调研形成的有价值的措施建议,积极推动转化应用,省厅将在全省系统评比表彰优秀调研报告,希望各地积极报送调研成果,推荐参加评选。

四、准确定位,虚实结合,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

当前,在部分同志中有这样一种心态,认为法制工作难度大、困难多、手段少,一无权,二无钱,事事求人,很难干出轰轰烈烈的事业来。我认为并非如此,很多事情事在人为,只要你用心去想事、谋事、做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一些平凡的工作岗位也会干出不平凡的事业来。就法制工作来讲,起码要做到“三要”。

一是要有良好的心态。法制机构作为综合业务部门,对内协调多,对外经办少;协助别人的多,自己作主的少;咨询服务多,审批权力少。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能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这正是省厅和邵厅长一直强调将优秀干部安排在法制工作岗位的原因,这也是我们始终对法制工作关心支持、对法制干部高看一眼的原因。我们常说,有“为”才有“位”,越在大家认为艰苦的岗位,越要付出辛劳、干出成绩。辛劳和成绩,群众是看得到的,领导是知道的,组织上是会考虑的。

二是要有准确的定位。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综合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关系,涉及到法制和调研工作,我们要当仁不让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同时,按照本单位其他机构的职能,搞好分工负责,做到权责统一。二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作为法制机构,要敢于担当,树立自身权威,在立法工作上,该表态的要表态;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上,该把关的要把关;在依法行政监督工作上,该监督的要监督;在行政复议工作上,该纠正的要纠正。同时,注意搞好服务,我们法制工作最终还是为了促进其他业务工作的发展,法制机构应当发挥自身的能力,设身处地为相关科(处)室的工作开展提供大力支持。

三是要做到虚实结合。工作善于虚中做实。立法、调研等工作看起来是比较虚,但同志们要认识到,“虚”的方面往往是基础性工作,是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大局、方向服务的,“虚”不代表不重要,关键是如何虚中做实。这就要求各级法制机构充分挖掘自身的职能,利用好各种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踌躇不前就山穷水尽,锐意进取则海阔天空”。还有行政监督、普法宣传、文件汇编、政策调研等,都大有文章可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是否能解放思想,是否能真抓实干。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克难奋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努力做好各项法制工作,不断开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新局面!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 篇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年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为我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进行揭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处长、省政府法制办书记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今天的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让我们对处长和书记的到会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刚才人大主任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政协主席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对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对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振信心

一年来,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上称《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的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表现在四个“进一步”上。

一是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自觉地把政府法制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组织安排更加周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和3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政府常务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坚持了公务员初任法律知识培训和公务员继续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全市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367期次,培训工作人员1.9万余人次,一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正在逐步改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物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科学决策过程,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决策合法性方面,尽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带头建立了政府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城市生活用水、暖气、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政策进行了58次听证;坚持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了政府法制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均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议。

三是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协助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完善规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行政层级监督体系已初步形成。

四是依法行政机构进一步健全。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政府法制队伍正在逐步发展壮大,素质在不断提高。市政府法制办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增加了职能、增设了科室和工作机构,并继续被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这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不多见的。各县(市、区)法制机构均为正科级规格,34个市直部门设有法制科,有一批硕士、法律本科高学历的人才充实到法制机构队伍中来。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实现新突破

年是全面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是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夺取应对危机全面胜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承担着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和重要的职责。新的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以“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和“立足于学、立足于做、立足于实、立足于效”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着重要抓住五个重点、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抓住学习培训这个重点,在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水平方面实现新突破。思想意识是工作和行动的先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重视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法律的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并把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坚持政府常务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每个季度至少要学习1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坚持行政执法队员资格法律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队员更新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新法律、法规公布后,要进行更新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和公务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增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内容的比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规定内容,学习培训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力争在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在依法决策上实现新突破。制度是落实上级政策的根本保证,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完善制度建设的方式方法,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一是要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前,必须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二是要完善政府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的专业优势,广泛听取意见。三是要坚持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协调制度,未经法制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四是要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决策的执行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适时调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力争在依法决策上实现新突破。

(三)抓住规执法这个重点,在提高政府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规执法是维护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群众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应尽的基本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公正执法、规执法、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责,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对下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要明确依法行政考核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考核,而不是上级法制机构对下级法制机构的考核,要切实抓好方案规定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规行政执法方面有新办法、硬措施,力争在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

(四)抓住复议委员会试点这个重点,在拓宽救济渠道,强化行政监督上实现新突破。行政复议是权力救济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定纷止争、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法。省政府确定我市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是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乃至政府法制工作的肯定和重视,今天我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又正式揭牌。市政府法制办要放心工作,搞好试点,不辜负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的信任。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安政办〔〕83号文件要求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复议试点工作。我们一定抓住开展试点工作这个机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同时要抓好规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拓宽广大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渠道,加强对个案的监督,力争在行政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五)抓住机构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机构队伍建设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加快,政府法制工作逐渐呈现深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特点,工作头绪更多、任务更重,面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我们必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市本级的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市政府法制办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得到了切实加强。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各级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及负责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要将上级的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和认可。各级各部门还要切实加强法制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协调能力、思维能力、研究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在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通过上下努力,力争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同志们,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高度政府法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政府法制机构全体同志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工作中去,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豫北区域中心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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