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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讲话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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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的宣传管理法律的专门的职能部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司法局领导讲话稿范文,仅供参考。

司法局领导讲话稿范文
司法局领导讲话稿范文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靖边县司法局就做好20xx年的‚平安创建‛和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表态发言。

20xx年我局以‚喜迎党的,矛盾纠纷大化解‛为主线,提出了‚软的硬干、虚的实干、实的真干、干出特色‛的工作理念,圆满完成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居第一。

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为了切实掌握我县律师公证行业存在的问题,去年专门召开了全县公证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推进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点解决了‚黑律师‛非法执业问题,坚决遏制了‚黑律师‛非法挑拨当事人上访势头,切实净化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去年靖边县公证处共计办理各类公证753件,陕西秦靖、辅衡两个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86件,参与全县重大纠纷处理5次,继续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26条。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以‚132心站点‛为载体,创先争优、服务民生,共计办理援助案件201件,9月份被省司法厅命名为 ‚全省首批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单位‛。

二、巩固基础,强化基层,积极活跃基层司法所工作

一是加强了全县237个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提出了化解矛盾纠纷‚114‛工作法即在各乡镇群众闲媥、唠嗑、娱乐、打平伙等最易集散地方设立一个‚百姓说事点‛,配备一名信息报送员,并按照 ‚门诊法、住院法、专家协助法、扭住不放法‛的矛盾纠纷处置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百姓说事点‛工作法被《榆林日报》、榆林新闻网专门给予了报道。三是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去年又有4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打造了基层司法所特色品牌。

三、加强管控,真诚服务,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明显

20xx年,我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性地提出了‚5555‛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受到了省市的肯定和好评。‚5555‛是指五有、五心、五个一和五项机制。‚五有‛是指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教、有活干、有信心‛。‚五心‛是指热心接待、细心交谈、真心相待、耐心帮教、诚心扶持。‚五个一‛是指明确一个帮教人,赠送一本法律知识读本,落实一个劳动岗位,教会一项适用技术,办理一份低保。‚五项机制‛是指落实走访排查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采集更新机制、落实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思想心理及生活困难帮扶机制。目前,我县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1人,刑释解教人员84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为了创新对社会特殊人群的管控和服务,我局在海则滩乡建立了全市第一家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即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新航之家‛,使特殊人群有了学习一技之长、重新做人和融入社会的机会,有效防范了其重新违法犯罪。

20xx年,我局将以精神为指引,以落实省司法厅‚贯彻一条主线,紧扣‘四个目标’,构建‘五大工作体系’,强化‘四个保障’‛为指南,切实从提高‚两率一度‛上下功夫,着重从五个方面寻求更高突破。

一、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力争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上寻求更高突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政法干警‚五个能力建设‛总要求,以《靖边县司法行政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承诺书》为抓手,从细微之处入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遏制人浮于事,坚决消除人无事干、事无人干问题,从根本上扭转全系统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改观、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

二、以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平台,努力在打造法治文化精品上寻求更高突破。今年,我们将下更大力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繁荣法治文化环境,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高度重视传播媒介宣传、更高层次推进法治靖边建设,狠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三个板块普法教育,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力争在5月份前,在各行各业打造培育12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面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堵门堵路、缠访闹访等现象,我们将有针对性地组织执业律师现场普法,既引导了群众依法维权,又切实履行了律师执业义务。

三、以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为主线,力争在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上寻求更高突破。今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文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规范‚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把‚拨打12348,法律援助进万家‛的宣传口号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降低门槛,畅通渠道,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同时,法律援助工作将以建立‚一库一台‛为抓手,即针对老、弱、病、残、农民工建立‚困难人群信息库‛和‚执业律师点援信息台‛(由受援人自主选择律师),让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法律资源。同时,代表全市完成好中央彩票公益基金法律援助案件任务。

四、以建设和谐靖边为目标,力争在夯实人民调解工作上寻求更高突破。今年我局将以‚百姓说事点‛为依托,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已建成1个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委会的模式下,再建设1个医患纠纷调委会,切实‚和谐‛医患关系,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专业性、行业性发展,实现层层化解矛盾,行行消除纠纷。同时,要按照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的新原则和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乡村、社区延伸的新要求,在县城设立1个‚法律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律服务站‛,行政村设立1个‚法律服务室‛。

五、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和“无缝对接”为依据,力争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寻求更高突破

社区矫正是法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事关罪犯改造质量,事关《刑法》正确实施,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们将与移动公司协调,给每个社区矫正人员配备1部移动手机,通过GPS网络定位系统,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加强管控,定位跟踪,确保安全。按照省司法厅‚机构人员双落实、管理服务两推进‛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司法部[20xx]402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所要求的,对监狱服刑人员转换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无缝对接‛和‚必接必送‛刑罚措施。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动力,以‚寻求五个更高突破‛为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建设平安靖边、法治靖边、和谐靖边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司法局领导讲话稿范文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本次理事会是在党的即将召开之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全市上下努力建设神态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会议通报了市基协20xx年换届以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协会下一步工作进行布置。今天的会议安排紧凑,内容紧扣当前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回去后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找准定位,把握正确方向

(一)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基层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自由职业人员,而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对此,大家要有清醒认识。在执业活动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话、守规矩”是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基本政治要求。“听话”就是要听党和政府的话,要讲政治、顾大局。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最大的政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一政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案件,尤其是代理那些重要敏感、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案件,一定要要讲政治、讲大局,要具有政治敏感性。“守规矩”就是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而且还要守住道德底线。

(二)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空间,坚持“一手抓基础巩固,一手抓业务拓展”的发展目标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是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的重要方针。其中,关于“如何拓展”的问题,是解决基层法律服务生存力、发展力的重要内容。一是要从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出发,看到当前基层法律服务为社会提供了“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的法律服务产品,成为满足低收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渠道。可以说,无论在当前,还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上始终存在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仍然不能忽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始终有继续保留和适度发展的空间。二是,要把握好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力度,坚持“一手抓基础巩固,一手抓业务拓展”。要着力巩固现有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体系,防止机构和队伍数量的严重下降。要及时研究执业证的审核发放条件,积极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储备工作;要大力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拓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争创基层法律服务特色品牌,不断推动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发展。

(三)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化、职业化的行业特点,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20xx年脱钩改制后,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社会化、职业化的行业特点。针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特点,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规范行业标准为突破口,加强管理,加强引导,大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业规范化水平。要着力规范执业主体,进一步统一基层法律服务主体的资质与水平;着力规范执业行为、工作流程,提高服务信誉扣质量,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来赢得市场的肯定;着力规范服务秩序,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着力规范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两结合”管理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服务党建工作

法律服务事业要科学发展,法律服务机构管理要上台阶,服务水平要提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是有效也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服务行业逐渐向社会中介组织转变,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作用逐渐增强。但目前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党的组织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机构管理不规范,对从业人员缺乏有效监督,个别人员违法违纪执业,职业道德缺失,损害了群众的权益,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认为是自由职业者,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差,干扰了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今天的会议议题之一,就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扎实抓好社会组织集中组建党组织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刚才,冯宝原会长传达了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市局机关党委书记杜平同志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具体工作我不再赘述。我认为,以抓党建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把准了脉,找准了方向,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下一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基协党总支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站在党管政法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党管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都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坚持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领导,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对于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加强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法律服务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常抓不懈。要建立起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二)充分结合行业特点,创新理念和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法律服务工作,是专业性较强、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行业。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如果不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真正地以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重大政策引导发展,就业务谈业务,就不可能又快又好地发展。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既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实现法律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路径。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是全社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党建工作的一般规律。同时,行业、职业和群体特征,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又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要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必须处理好执业自主性与党建组织性,个体职业取向与党的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等关系。“健全组织是基础,发挥作用是关键,开展活动是保证,可持续发展是目的”,抓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一定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的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法律服务事业和机构得到更好发展、更快发展开展党的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活动形式要根据行业特点,本着小型、灵活、务实和有利于党员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创新活动载体,善于结合法律服务机构文化建设开展工作,提高党组织活动的渗透力。要着力于“把党员培养成行业名人、把行业名人发展成党员”,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进性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明确党的基层组织在法律服务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把强民生、促发展、保稳定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市基协党总支要发挥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重大事务决策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得以正确的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任务在法律服务行业顺利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中的党员,要带头发挥法律优势,当好党委、政府顾问,主动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党委、政府把好法律关。要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参与信访接待、参加医患纠纷专业调解、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等形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带头践行公益法律服务新理念,带头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要推行党员挂牌执业、党员示范岗、组织党员法律服务队,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共建共管新机制

市局基层处、市基协要主动地、经常性向市局党组报告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和工作运行情况,区(县)司法局要主动向区(县)党委汇报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也要积极宣传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中的党员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市、县)司法局党组、市基协党总支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对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支持,要严格执行各项党的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党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导,真正发挥出基层法律服务的积极作用。各区(市、县)司法局党组、市基协党总支要把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建共管。要关心基层律法服务行业党员的政治进步,积极推荐优秀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业优秀党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基协党总支要从抓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落实以及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入手,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同时,市和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市基协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应当给予必要保障。

三、主动思考,创新思维,不断创新工作观念和措施,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作为新社会组织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组织和带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充分发挥好以下六个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充分发挥在法律宣传中的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活动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经常接触和联系到广大群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普法中必然有着其他人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当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由于当事人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任度相对高,因此宣传效果也会更好。这样既可以满足群众合法的信息需求,也有利于提高群众的法制精神、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便于群众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合理的预测和判断,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社会安定的行为发生。通过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进行宣传和讲解,实质上是加强了社会民众与国家管理层的沟通,这将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和其它社会活动中,应当注意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包括对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律进行宣讲。具体而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当事人、法律咨询对象、亲朋好友等宣传法律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制度,采取专题讲课、报告会、咨询活动等有效形式,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以及它组织形式的单位,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在法律宣传过程中要不断创新普法重点内容和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做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增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争取通过切实、有效的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基层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意识,增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法治观念,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基础条件。

(二)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完善立法方面的作用

完善立法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社会的联系面广、联系程度深,遇到的社会现实问题较多,这就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观察和研究立法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制建设方面可以提出更实在、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执业过程中注意观察和研究有关的重大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和其它现实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科学依据和见地的立法建议。对于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立法漏洞、立法矛盾、立法冲突、立法技术层面上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和制度层面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通过正规的、有效的途径和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提出建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作出积极贡献。

(三)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顾问、咨询委员等身份参与基层党委、政府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行政决策及开展各项制度建设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机会也越来越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在这一过程中积极、认真、依法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专题协调会议、论证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宏观调控、有关行政指导措施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对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以保证这些行政行为合宪、合法,帮助基层政府化解行政法律风险,防止由于政策、制度、行政决定的制定及其实施产生出新的社会矛盾、争议和纠纷。

特别是,应当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言献策和反映社情民意中的作用,要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客观、依法有据的建议。在当前的一段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此项工作时应当注意:把关注和工作的重点放在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城市网络化管理、环境保护、涉农利益等方面。在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目标方面则应当依法、依规提供及时、专业、全程、优质服务。

(四)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经济,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且不平衡,难免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这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和方式来进行规范。在这一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将会大有用武之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而且应当通过积极、主动介入企业经营风险(尤其是法律风险)评估与控制、债务清偿、破产保护、兼并、债权保全、担保物权行使等领域,为国企改制、企业重组、招商引资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从而充分发挥规范作用,确保各项活动的合法性、有序性,防止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而导致经济损失或其它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更为关键的是,通过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专业化运作模式代替行政化手段,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提供规范性、秩序性保障。

(五)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方面的作用

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因此,在诉讼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业务和基本职能的体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执业活动,对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可以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诉讼案件中依法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正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合理的帮助当事人反映其利益请求的过程,也是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其所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法律救济的过程,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

特别应当注意到的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积极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在此方面更是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原因在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性质的法律服务,除能依法维护受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外,还将使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一样平等的享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获得利益表达的畅通渠道。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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